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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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BJJC-CG-2024-002。
三、招标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控制价
*****.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五、开标日期
2024年04月02日10时00分。
六、公告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七、评审时间
2024年04月02日10时05分。
八、评审地点
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6-1号)。
九、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宋扬、刘勇、尹悦。
十、公示时间
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3日。
十一、经评委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推荐顺序 | 供应商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蓝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0 | 78.3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杨凌绿诚生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00 | 48.8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众汇山水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00 | 40.52 |
十二、竞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权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2.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起询比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询比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十三、采购人名称
毕节嘉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0*****791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6栋601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75*****343
十五、提出异议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857-*******
2024年04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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