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宏业大邑分公司2024年3月第二批服务竞争性谈判推荐候选人公示
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邑分公司宏业大邑分公司2024年3月第二批服务竞争性谈判推荐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宏业大邑分公司2024年3月第二批服务(采购编号:DYGS-24-FW-03-2)竞争性谈判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现将推荐的中标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应答报价 (万元或%) | 评审情况 |
1 | 服务 | 包1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涌泉10组等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四川省川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 | 23.******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2 | 服务 | 包2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梁坪村台区综合性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四川省启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29.******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3 | 服务 | 包3 | DYGS-24-FW-03-2 | 国网四川成都大邑供电公司10kV官城路春北横街公变等7个台区重过载改造劳务分包 | 成都蜀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5.******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4 | 服务 | 包4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安仁街区11#台区等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四川省启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16.******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5 | 服务 | 包5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云南社区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 | 1 | 44.57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6 | 服务 | 包6 | DYGS-24-FW-03-2 | 国网四川成都大邑供电公司35kV庄蔡线综合大修劳务分包 | 成都蜀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 | 14.******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7 | 服务 | 包7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夬石村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四川成都大邑10kV鱼泉3组等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 四川驭能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 | 20.******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8 | 服务 | 包8 | DYGS-24-FW-03-2 | 国网四川成都大邑供电公司35kV蔡场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劳务分包、国网四川成都大邑供电公司2024年35kV氮肥厂变电站35kV1号站用变改造劳务分包 | 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 | 1 | 15.32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9 | 服务 | 包9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青镇路网架结构优化工程劳务分包 | 四川驭能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 | 15.*****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10 | 服务 | 包10 | DYGS-24-FW-03-2 | 四川成都大邑10kV安仁街区4号等台区增容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四川成都大邑10kV董场街区4#等台区低电压治理工程劳务分包 | 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 | 1 | 39.54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11 | 服务 | 包11 | DYGS-24-FW-03-2 | 国网四川成都大邑供电公司2023年10kV福三路甘泉村6组公变等7台重过载配变改造劳务分包 | 成都启橙电力有限公司 | 1 | 3.66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 联系电话(传真同号): 028-********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