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中标

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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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3〕169号)
1.4 招标人:合肥交投合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交投合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20%资本金+80%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ABZ*****
2.2 招标项目名称: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ABZ*****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巢湖市
2.6 招标项目规模: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布局“横六”线中一段规划,是南京-合肥-六安又一条便捷城际快速通道的主要路段。项目位于合肥市巢湖市。项目起点位于巢湖市烔炀镇西南侧与S90肥东支线、S09明合高速交叉,经烔炀镇南、中垾镇北后,跨越柘皋河,与待建巢黄高速交叉,经夏阁镇南侧后上跨合巢芜高速设置夏阁东枢纽,随后向东至项目终点合肥市马鞍山市市界处。路线全长约34.152km。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项目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单幅路基宽度17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为1/100,路基为1/100。其中夏阁南枢纽立交工程(含柘皋河特大桥桥长1558m,单孔跨径约170m)。
2.7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概算为1544.******万元。
2.8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预计进场日期2024年4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预估检测服务期:54个月(约164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准备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招标范围:负责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工程试验检测;软基处理、桥梁桩基(含PHC/PRC试验桩、工程桩)、桥梁支座安装、桥梁结构锚下有效预应力、钢结构、隧道、特种材料等专项检测,系杆拱、挂篮施工连续梁、钢箱梁等桥梁工程监控量测、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等,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测等有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检测。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服务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服务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同时包含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业绩。
注:①“完成服务时间”指的是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提供的完工证明材料或提供本项目的交工证书扫描件所载明完成时间。
②养护和大中修检测业绩不予认可。
③业绩为已完成的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土建类专业);
(2)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证书。
注:“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等公路工程类专业。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中心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岗位。
(2)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业绩,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中心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岗位。
(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检测中心)(同时包含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业绩,并在对应业绩中担任中心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岗位。
注:①养护和大中修检测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业绩无时间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为AA级、A级、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D级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①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②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③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和2021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最新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最新年度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已经公布2022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2022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交通运输部未公布2022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则信用评价等级采用2021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④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的,若无第二章附录3中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若有第二章附录3中不良信用记录,按C级以下对待。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检测单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7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2日00:00至2024年04月01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A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4月01日

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中心试验室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仟叁佰伍拾壹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 元)

质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164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交投合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

联系人: 胡巨腾

联系方式:055*****151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庆钦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3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4-02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4-02
    0天0小时9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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