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预中标结果
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凯里市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 ||||||||||
招 标 人 | 凯里市农村公路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6年5月18日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如下: | |||||||||||
公 示 内 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四川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分:14.63分 | 商务标分:79.65分 | 总分:94.28分 | 报价:*******.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四川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分:10.50分 | 商务标分:77.86分 | 总分:88.36分 | 报价:*******.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四川中喻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技术标分:11.33分 | 商务标分:75.88分 | 总分:87.21分 | 报价:*******.00元 | ||||||||
公 示 期 | 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 | ||||||||||
公示说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本公示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3、监督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 ||||||||||
招标人: 2016年5 月 19 日 | 代理机构: 2016年5 月 19 日 |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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