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8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金涛 158*****72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02 17:01 - 2024-04-08 20:00
采购单位:阜康市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社会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社会服务; 描述:创新社会治理体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按规定制作宣传标识、氛围打造、积极开展评估接待、心理疏导、业务培训、教育引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全力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年度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数达到50人次以上,有效改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环境,有效提高精神障碍社区社会工作者康复服务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需求;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附件: 竞价须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docx
精康融合采购申请.jpg
响应附件要求:1、本项目为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此次服务的服务承接主体法人代表或者机构法人代表需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扫描加盖公章上传)。
2、本项目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承接主体必须在阜康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来支持本次服务,请上传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者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等证明供民政局核实(原件扫描加盖公章上传)。
3、本项目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承接主体必须在阜康市有成形的康复场所来支持本次服务,请上传康复场所相关资料供民政局核实(场所整体布置、各个功能室打造情况、场所所在位置、楼层等情况)。
4、本项目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根据资质相关项目资金绩效指标要求,严禁恶意竞价,项目资金20万元,最低报价不得低于19.9万元,确保项目资金考核正常。(阜康市民政局最终以项目执行方案为参考来选取服务承接方)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阜康市 阜新街办事处 阜新街道阜新路3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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