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甘溪镇场镇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甘溪镇场镇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娇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蒲江县大塘镇北街41号1栋1层A号 | 676,198.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娇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市容管理服务 | 蒲江县甘溪镇场镇环卫作业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外包服务 | 甘溪镇全域保洁:场镇部分包括东街至新龙泉小区大门(含龙箭小区、茶市)、西街至甘溪河、南街至原收费站、北街至 新文化站石头房子(含红绿灯两侧绿化节点),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 洗降尘(包含重污染天气突击洒水降尘);街道绿化带、行道树修剪及维护洒水;垃圾清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由保洁 公司自行承担。场镇区域保洁总面积为*****㎡, 保洁公司能严格执行《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试行)的要求, 实施作业。服务期为2年。 | 2.1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九无”(即: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 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七净”(即下水蓖净、 树池净、绿带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边沟净);包括隔离栏、隔离礅、花台及花 箱、花盆底部周边。 2.2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洗降尘;垃圾清 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 2.3绿化带和树池: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4道路除灰:实行“晴天扫灰,雨天扫水”要求,每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尘扫把,在路面干燥情况下 ,普扫完成后,巡回保洁时段坚持用防尘扫把打灰天路面不留积水。(垃圾,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3 次,其余时段巡回收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作业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撒漏滴漏现象 。按时上门收运,院落内无爆桶现象;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 消毒,收集容器整洁。) 2.5场镇街道冲水去降尘。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四次(每日8:00时前、中午10:00、14:00前和 下午17:30前各一次),每月冲洗街面人行道2次(若遇空气污染、浮尘及其他恶劣天气或部分路段突 发性扬尘污染,按照扬尘治理预案增加洒水降尘。)。场镇垃圾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夏、秋季每天 早上8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春、冬季每天早上9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普 扫完毕后实施不间断保洁至下午6点。 2.6河道沟渠管理。①河道、沟渠内无明显污染物,及动物尸体、无杂物堆积,河水畅通。②水面清 洁,无果皮、塑料等漂浮物。③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 2.7垃圾清运:全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由公司自备垃圾清运车,并 配备驾驶员,运送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分类处理。 2.8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不得混装。2.1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九无”(即: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染积 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烟头、无碎砖瓦砾、无痰迹、无卫生死角、无杂草);“七净”(即下水蓖净、 树池净、绿带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边沟净);包括隔离栏、隔离礅、花台及花 箱、花盆底部周边。 2.2公厕卫生及设施维护,牛皮癣清除,交安、环卫设施擦洗及“消杀灭”街道冲洗降尘;垃圾清 运处置和各类垃圾车辆管理维护。 2.3绿化带和树池:其保洁质量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2.4道路除灰:实行“晴天扫灰,雨天扫水”要求,每位作业人员配备防尘扫把,在路面干燥情况下 ,普扫完成后,巡回保洁时段坚持用防尘扫把打灰天路面不留积水。(垃圾,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3 次,其余时段巡回收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作业无散装垃圾,无垃圾落地、撒漏滴漏现象 。按时上门收运,院落内无爆桶现象;收集点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撒漏垃圾,收运后立即进行冲洗 消毒,收集容器整洁。) 2.5场镇街道冲水去降尘。每日洒水降尘不低于四次(每日8:00时前、中午10:00、14:00前和 下午17:30前各一次),每月冲洗街面人行道2次(若遇空气污染、浮尘及其他恶劣天气或部分路段突 发性扬尘污染,按照扬尘治理预案增加洒水降尘。)。场镇垃圾和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夏、秋季每天 早上8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春、冬季每天早上9点前清装完毕后运送至垃圾处置场,普 扫完毕后实施不间断保洁至下午6点。 2.6河道沟渠管理。①河道、沟渠内无明显污染物,及动物尸体、无杂物堆积,河水畅通。②水面清 洁,无果皮、塑料等漂浮物。③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 2.7垃圾清运:全镇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并由公司自备垃圾清运车,并 配备驾驶员,运送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分类处理。 2.8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不得混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 验收方法:本项目履约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时间: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 10日内;验收内容:本项目需要供应 商提供的所有服务;验收程序:成立1个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服务需要的人员单数和 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掌握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做好验收记 录,提出验收意见,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并签字确认。 ②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③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成都市城乡 环境综合治理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按照甘溪镇环卫作业质量监督考核办法执行。 | 676,198.00 |
李智敏(采购人代表)、蒙晨曦、赵云飞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借鉴《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收取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蒲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名称: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蒲江县甘溪镇南街54号
联系方式:180*****108
名称: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楼A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
四川建茂同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2日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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