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招采公告

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招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招标人为 龙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赣水路、玉山路及滦河路合围区域

2.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全套结算(一审)资料后150日历天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提交整体结算审核报告。

节点期限:自收到单项合同结算(一审)资料之日起,按如下时间节点提交单项结算审核报告:

(1)送审造价500万元以下:20日历天;

(2)送审造价500万元-5000万元:30日历天;

(3)送审造价5000万元以上:60日历天。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对服务期限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实际进度需求随时调整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供单项、专项、阶段及整体结算审核报告,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服务期限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4招标范围:

国贸大厦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对工程结算(一审)开展全面、独立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资料、材料价格及费用等全部资料和事项;

2.4.2以经过核实的资料为依据,分析、评价一审审核结论,形成终审意见;出具单项结算审核报告,编制专项及整体结算审核报告;

2.4.3提供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如造价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以及其他与工程造价审核有关的内容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企业服务综合能力、项目需求、工程实际情况等对投标人服务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作,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服务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5质量标准:

2.5.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2015》、《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6-201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等;

2.5.2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及招标人成本管理制度规定。

2.6招标控制价:

(1)基本收费:最高投标限价:1.0‰

(2)效益收费:最高投标限价:15‰

注:基本收费及效益收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项及以上单项合同结算定案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房建类工程结算审核业绩,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结算审核报告及《结算定案表》(定案表须甲方及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作为佐证资料,时间以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以第一学历毕业时限为准);

3.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应为本项目配备土建、暖通、电气、市政等建筑相关专业造价人员不少于4人,上述4人均已取得建设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得少于2人。

3.3.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最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 年12月至 2024 年2月),以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4.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3.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已提供国贸大厦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或与之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履约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与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工程类合同结算终审服务(招标编号:********-002)分别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投标,但只可以中标一个项目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写明优选中标项目。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2:00至2024年4月10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元(电汇、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备注栏信息:招标文件费或投标保证金

缴费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

注意事项:两笔费用分别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汇款用途(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在购买文件及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公告文末为付款账户。

4.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4.3.1营业执照;

4.3.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3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4.3.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4.3.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毕业证书及社保证明;

4.3.6满足3.2条的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电子版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放在响应文件中,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资料不全及逾期办理的登记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和华山路交口龙创新世纪B区20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龙创新世纪B座建投办公楼6层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139*****02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1*****225

户名: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账号:410*****58044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贸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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