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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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
程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XTC-C-24310032)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修复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费率:87.36%,质量:/,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费率:90.00%,质量:/,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费率:91.80%,质量:/,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
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
局)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
修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审
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修复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招标编号:GXTC-C-24310032;
3.项目概况:对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现状污水管道病害进行非开挖修复,两侧污水管
道 2 级、3 级、4 级结构性和功能性病害整治修复;整治修复 d300-d800 污水病害管道长度
共计约 1320 米,工程建安费估算价 1380 万元;
4.招标范围:拟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两侧污水管道缺陷
修复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5.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大寨路-太湖路);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最高限价:100%;
最终结算价据实结算,结算价为最终竣工结算价*相关收费标准*折扣率;
监理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
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参照可研报告工程建安费暂估价
1380 万元,估算为 16.56 万元。
8.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
9.质量要求:合格。
二、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健安街河南商会大厦 1101 室国信招标会议室;
四、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旭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含税报价(折扣率):87.3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含税报价(折扣率):9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含税报价(折扣率):91.80%
五、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653856566
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健安街河南商会大厦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崔先生、闫先生、李女士、和女士
电话:19837525853、19513312014、18537115285/0371-60110677
电子邮件:guoxinzhaobiao666@163.com
公示期 3 日(2024 年 4 月 2 日-4 月 8 日),各参与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
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
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653856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健安街河南商会大厦 11 层 1101 室
联 系 人: 崔先生、闫先生、李女士、和女士
电 话: 19837525853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6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管道 修复工程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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