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采购人 | 名 称: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路2号联系人:苏晗联系电话:18937360476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路中街联系人:李静电话:18637356562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0. | 工期及质量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 | 磋商文件发售 |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12. |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 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
13.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4.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 | 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 | 响应性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17.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18.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1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历天 |
20. | 成交结果公告 | 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体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48.79万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2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人民币¥5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24. | 工程款支付 | 项目竣工后支付至合同总额80%,验收合格并经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剩余部分待365天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
25 | 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26 | 磋商小组组成情况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 名组成,共3人。 |
27 | 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
28 | 相关政府采购政府落实情况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A、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次采购标的行业划分:建筑业。B、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29 | 注意事项 | 根据新办【202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谈判(磋商)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磋商)方式。 |
30 | 特别要求 | 1、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3、与本项目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次公告发布媒体。 |
序号 | 资格审查资料 | 资格审查要求 |
1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2 | 信用承诺函 | 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 “第六部分”资格标文件内容要求 |
3 | 资质证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
5 | 项目经理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
6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
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 | | |
的特合别注格意投:标 人按才照能新进乡入市下财一政步局评<<标关程于序市。本 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
序号 | 资格审查资料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声明函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2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3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4 | 工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质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6 | 服务承诺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7 | 第一次报价表 |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及分值 | 评审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报价评审(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 |
| |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45分) | 内容完整性(0-3 分) | 针对本项目内容完整性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完整,得 3 分;内容较完整,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 |
| 主要施工方法(0-5 分) | 针对本项目主要施工方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主要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5分;主要施工方法较合理、可行,得 3 分;主要施工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 1分; |
|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0-5 分) | 针对本项目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具有 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较合理、可行,得3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分; |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0-5 分) | 针对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
|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5 分) | 针对本项目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0-5 分) | 针对本项目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 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 (0-5 分) | 针对本项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 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
| 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0-3 分) | 针对本项目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3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 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 |
| 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期网络图(0-3 分) | 针对本项目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期网络图进行综合打分内容完整,得 3 分;内容较完整,得 2 分;内容不完整,得 1 分; |
|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 (0-3分) |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
|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 等方面的作用(0-3 分) |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 分;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分;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
| 注:以上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 |
商务部分(25分) | 项目管理机构(5分) | 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配备齐 全并具有效的岗位证书者得 5分,不齐全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 企业认证管理体系(9分) | 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 分。 以上每缺一项扣 3分,扣完为止。注:响应文件中须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
| 业绩(5分) | 供应商提供2020年以来(含)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5分,最多得 5 分。注: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 |
| 履职尽责承诺(6分)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6分。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3分注:以上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项目经理 | |
工期要求 | |
质量要求 | |
供应商名称 |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 | 电 话 | | |
| 传真 | |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 员工总人数: | |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
营业执照号 | |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
注册资金 | |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
开户银行 | |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
账号 | | | | 技 工 | | | |
经营范围 | | | | | |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备注 |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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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TZZB2024-003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中标人:新乡市博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46.35万元
二、其他:
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的委托,就牧
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
、评标、定标,现就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磋商编号:
项目名称: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项目编号:TZZB2024-003号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需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4月3日
磋商小组成员:王文斌、高慧茹、苏晗
四、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新乡市博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牧野区中原路东段493号(畅岗小学西临)
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刘梅红
成交金额:463500.00元
项目经理: 彭雪萍
证书编号:豫241141448943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5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本次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路2号
联系人:苏晗
联系电话:1893736047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8637356562
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路2号
联 系 人:苏晗
电 话:189373604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发区振中路中街
联 系 人: 李静
电 话: 18637356562
电子邮件: hntzj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TZZB2024-003号
采 购 人: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3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
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ZZB2024-003号
2、项目名称: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79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48.79万元
5、采购需求:
(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项目需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
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4)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3
1、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3月22日—2024年03月28日
8:30~11:3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
开发区振中街中段)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供应
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报名并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代理公司会议室(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4月03 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代理公司会议室(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路2号
联系人:苏晗
联系电话:18937360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街中段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18637356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话:18637356562
14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项目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资金来源
落实情况
磋商供应商
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磋商保证金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牧野区西干道小学新建功能室项目
竞争性磋商
名 称:新乡市牧野区西干道小学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黄岗路2号
联系人:苏晗
联系电话:18937360476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振中路中街
联系人:李静
电话:18637356562
财政资金
已落实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免收
10.
工期及质量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
磋商文件发售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
12.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
补充
予以答复。
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
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
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
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
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
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14.
15.
响应文件数量及要
求
16.
签字或盖章要求
17.
封套上写明
响应性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特别注意:投标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
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的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8.
19.
20.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日历天
成交结果公告
与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体
21.
最高投标限价
48.79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2.
23.
履约保证金
免收
采购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5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4.
工程款支付
部门审计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剩余部分待365天后
项目竣工后支付至合同总额80%,验收合格并经相关审计
25
有关信用记录查询
问题
26
磋商小组组成情况
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
在评审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
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 名组成,共3人。
16
27
有关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28
相关政府采购政府
落实情况
29
注意事项
30
特别要求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
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
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
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A、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
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
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
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次采购标的行业
划分:建筑业。
B、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新办【202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
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谈判
(磋商)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磋商)方式。
1、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3、与本项目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
次公告发布媒体。
17
1.适用范围
1.l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一 总则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
2.2 “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和其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
2.6“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
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
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
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
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单
位解释为准。
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此解释。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二 磋商文件
18
7.l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
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
成部分)
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
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
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 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
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 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
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
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
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9.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
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
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磋商供
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9
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 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
响应文件。
12.磋商报价
12.1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
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2.2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2. 3 除特殊要求外,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分项单价及总价)。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4. 磋商保证金:免收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
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6.1 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
16.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
16.3
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单位公章。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采用不透明的密封袋分别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17.1.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2.
响应文件未按第17.l和17.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
责
18.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l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撤回的书面通
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
总数的2/3。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
2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
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
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
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
确记载。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
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1
24.2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签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
的补充。
24.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25.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投标文件未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盖章或签字的
(5)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5.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工期要求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 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4)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 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6)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工期要求、技术规
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确定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
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2
26. 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
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8.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
问题进行公布。
29.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的原则
29.1
六 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及签约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分标准推荐1-
3名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磋商供应商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得分排序原则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磋商供应商。
30. 成交通知
30.1 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磋商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磋商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
,或者成交磋商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履约保证金(如有):
31.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
23
31.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31.1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
交人应当予以赔偿。
31.3成交磋商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将在成交合同中详细约定。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磋商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2.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
成部分。
32.3
签订合同后,成交磋商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
交磋商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
损失的, 成交磋商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4
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
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3.询问
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34.质疑程序及处理
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
机构。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一)质疑磋商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
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24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
事项,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磋商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
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
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34.3
磋商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磋商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
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供应商为法
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34.4
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4.5
提交质疑书时,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
的身份证。
磋商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磋商供应商是其他组织
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
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磋商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4.7
磋商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磋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
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
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若质疑涉及磋商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
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4.9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25
35凡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证件或明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其中:截止开标时间,存在其他项目中
标公示的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视为在建;两个项目同时开标的,中标公示时间在前的视为在建)而
出具不诚信承诺或明知企业自身被主管部门通报而出具不诚信承诺及其他不诚信承诺的,经调查
核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公开曝光
。(处理期满的请单独予以说明)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
附件:
各供应商: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
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
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联系。
26
第三章 合同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2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在此期限内,承包人必须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包括变更及签证),并经质监部
门监督竣工验收合格。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大 写 ) (¥ 元 );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28
(2) 规费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3) 税金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4)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6) 图纸;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
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29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 效 。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 签 字 )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3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通用合同条款及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监理人:
名 称 : ;
资 质 类 别 和 等 级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
1.1.2.2 设计人:
名 称 : ;
资 质 类 别 和 等 级 :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31
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3.2永久占地包括:
1.1.3.3临时占地包括: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 。
1.3
标准和规范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及验收规范
。
1.3.1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3.2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单等) 。
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32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5.3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仅适用于本工程,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工程项目,并在施工现场保
留一套完整图纸以备工程检查时使用。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
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7 交通运输
33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8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
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所有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仅限本工程使用 。
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承包人所有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协定约定内容 。
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若发生,由承包人承担 。
1.9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据实调整
2.发包人
2.1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34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履行过
程中与发包人有关具体事宜。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
35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信 箱 : ;
通 信 地 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36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立即纠正,每缺一项,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立即纠正外,每发生一人或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 元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除立即纠正外,每发生一人或一次,向发
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 . 3 . 2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撤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违 约 责 任 : 除立即纠正
外,每发生一人或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 。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除立即纠正外,每发生一人或一次,向发包
人
支付违约金 元。。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人或一次,向发包人支付
违约金 元 。
3.4分包
37
3.4.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无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无 。
3.4.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
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及
工程移交给发包人之日止。在此期间无论什么原因所发生的工程及物品的毁损、丢失等,
均由承包人负责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否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 于 监 理 人 的 监 理 内 容 : / 。
38
关 于 监 理 人 的 监 理 权 限
:执行通用条款。但监理人签署工期顺延、停工损失等涉及到发包人经济利益方面的文件时
,必须事先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签署,否则,监理方(包括监工程师)所签署的上述文件
均无效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39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按本合同约定及设计要求执行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6.1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40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时间: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时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时 。
7.3.1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 : /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41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
8. 材料与设备
8.1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由承包人承担 。
8.2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42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若发生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若发生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10.4 变更签证
10.4.1 变更签证计算原则
关于变更签证计算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43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
金额为: /
10.6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通用条款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2. 合同价格
12.1 合同价格
本工程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有条件调整的方式,并应附有工程量清单,如
工程量未发生变化,以合同总价进行决算。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报经新乡市红旗区财
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可以计算变更的工程造价:
①设计变更单(或图纸会审记录)经发包人签证认可。
②发包人签证的工程变更。
③实际施工所需工程量与清单数量发生偏差时,经发包人签证。
44
④图纸设计与实际地质条件不符需进行变更,经发包人签证。
⑤工程量清单缺项,经发包人签证。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45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2.5 工程款支付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详见前附表。
46
工程款支付条件:1,已至本条款约定的付款节点;2,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建筑业增值
税专用发票;3,按发包人的付款审批流程进行付款。如不符合上述三个付款条件的,发包
人可以暂停付款,直至条款符合之日。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发包人组织验收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13.2.5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 程 试 车 内 容 : \ 。
(1) 单 机 无 负 荷 试 车 费 用 由 \ 承 担 ;
47
(2) 无 负 荷 联 动 试 车 费 用 由 \ 承 担 。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13.3.3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发包人要求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执行专用条款中工程款支付条款的约定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48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的工程款;
(3) 其 他 方 式 :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
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49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 其他扣留方式 :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 程 保 修 期 为 : 。
15.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
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
50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顺延工期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 任 :顺延工期 。
(7) 其 他 :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竣工验收时若达不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且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51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以单方解
除本合同:1)未按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经发包人或监理方催告后,仍不能按施
工进度节点完成施工任务的;2)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经通知整改后,不予整改或整改
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3)存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违约,经发包人或监理
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4)擅自停工达 15
日以上的;5)擅自将本工程转分、分包的;6)发生严重的治安事件、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
处罚且未按有关部门的处罚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处理,引起上访、围堵施工现场等社会不安
定现象的;7)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资料,经催告后仍未提交的。8)其他
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发包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发包人依据上述条款单方解除本合同
的,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承包人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发包人依据上述条款解除本合同的,
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解除后 7
日内,承包人必须完成退场,将施工现场完整交付给发包人。否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
价款的日万分之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发
包人还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强行撤场。因此所产生的搬迁费用、保管费等费用,由承包人负
责;因此所产生的物品毁损、丢失等不利后果,由承包的自行负责。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2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自行解决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 议 评 审 小 组 成 员 的 确 定 : \ 。
选 定 争 议 评 审 员 的 期 限 : \ 。
53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 他 事 项 的 约 定 :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新乡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
54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
55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
1
2
3
4
5
6
授权委托书
信用承诺函
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符合 “第六部分”资格标文件内容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
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
资格审查
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特别注意: 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
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
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
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序号 资格审查资料
1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
56
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时无需提供)
3
4
5
6
7
4、
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
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序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号
1 磋商声明函
2 响应文件格式
3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 工期
5 质量
6 服务承诺
7 第一次报价表
5、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符合“第六部分”内容要求
技术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在质量、数量和工期、技术规格要求、服务等方面是否能满足磋
商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评审。
6、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
再进行磋商:
(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章;
(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7
(5)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5项规定的或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的具
体内容。
8、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
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磋商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或抽签顺序
进行磋商。
9、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草案条款,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
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
签章。由授权委托人签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并附身份证。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
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
价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的
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部分、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
依此顺序推荐1-
3名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最
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评审因
素
价格部
分
(30分)
评审细则
及分值
报价评审
(30分)
评审标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且最终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
58
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针对本项目内容完整性进行综合打分
内容完整性(0-3 分)
内容完整,得 3 分;
内容较完整,得2分;
主要施工方法(0-5 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
机械(0-5 分)
技术部
分-
施工组
织设计(
45分)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
织措施(0-5 分)
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
织措施(0-5 分)
内容不完整,得1分;
针对本项目主要施工方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
性进行综合打分
主要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5分;
主要施工方法较合理、可行,得 3 分;
主要施工方法基本合理、可行,得 1分;
针对本项目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具
有 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合理、可行,符合实
际情况的得5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较合理、可行,得
3分;
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施基本合理、可行,
得 1分;
针对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
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针对本项目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
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3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59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
组织措施(0-5 分)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
措 (0-5 分)
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
措施 (0-3 分)
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
期网络图(0-3 分)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
、
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
工程有具
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
新技术 (0-3分)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
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
,其在
确保质量、降低成本、
缩短工
期、减轻劳动强度、提
高工效 等方面的作用
(0-3 分)
针对本项目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
有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 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针对本项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合
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5 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3 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
针对本项目确保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合
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3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 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分;
针对本项目施工总进度图表或工期网络图进行综
合打分
内容完整,得 3 分;
内容较完整,得 2 分;
内容不完整,得 1 分;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
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是否具有合理
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
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
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是否具有合理
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得3 分;
技术组织措施较合理、可行,得2分;
技术组织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1 分;
注:以上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60
项目管理机构(5分)
企业认证管理体系(9分)
商务部
分(25分
)
业绩(5分)
履职尽责承诺(6分)
施工员、材料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配
备齐 全并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者得 5
分,不齐全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
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3 分。 以上每缺一项扣 3分,扣完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须附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提供
2020年以来(含)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
2.5分,最多得 5 分。
注:合同内容必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
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
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
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
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
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6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
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
、材料员、资料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3分
注:以上内容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
特别说明:1.1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
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
1.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磋商供应商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
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进行解释。如磋商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
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磋商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61
6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63
目 录
格式自拟
64
一、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
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
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5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
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67
68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磋商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69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70
71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书等材
料扫描件
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材料的
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
72
五、竞争性磋商声明函
致:采购人名称
你们
项目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
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并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
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
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
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
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我们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3
74
六、第一次报价表
大写:
小写: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75
七、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76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
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
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7
78
九、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邮政编码
电 话
网 址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员工总人数:
项目经理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初级职称人员
技 工
79
备注
80
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
81
十一、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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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磋商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2、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我方
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如果发现并证实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我方愿意自
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其他
83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