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二屯村排洪沟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二屯村排洪沟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二屯村排洪沟治理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009*******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4月0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07日

本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二屯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00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锦州市太和区大薛街道二屯村排洪沟治理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92.96

641,915.86

合格

60

2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84.83

641,504.96

合格

60

3

吉林省泰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81.59

642,402.67

合格

60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应 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辽221*****8603)

2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高素梅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辽221*****1048)

3

吉林省泰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薄志伟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吉222*****9698)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2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3

吉林省泰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太和区。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锦州市太和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锦州市太和区水利林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联 系 人: 金先生

电 话: 04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杨晓彤

电 话:041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4月03日

杨晓彤 签于 2024/04/03 11:47:02

标签: 排洪沟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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