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3月22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我单位代表,以及项目设计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并特邀3名行业专家组成。验收期间,验收工作组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永胜县城西北打靶箐,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44′2.00″,北纬26°41′57.246″。

建设单位: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40m3/d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处理车间、运行人员工作间、沉淀池、浓缩液池、清水池、事故池组成。

(二)验收范围

本次环保验收的范围为《永胜县城及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比分析《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项目调整变化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

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设施的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建成的县城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规模为4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沉淀池+预处理+原水罐+一级DTRO+二级DTRO+吹脱塔”处理工艺。主要配套设施规模如下:一座沉淀池φ4.5×4.9m,容积78m3;一座2×5×4.5m清水池,容积33m3;规范化排污口:设计了一座巴歇尔槽,并在巴歇尔槽设置在线监测采样管道,实时进行在线监测;一座浓缩液池2×3×3.8m ,容积19.8m3;1座化粪池,容积1m3

项目渗滤液处理站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悬浮物96.31%、化学需氧量99.92%、氨氮99.35%、总氮99.49%、总磷99.93%。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各检测项目去除效率较高,能达到设计要求。

项目处理站尾水出水量约30m3/d,尾水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过巴歇尔槽进入清水池,并通过提升泵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永胜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

项目内不设食堂,无油烟产生。项目运行期渗滤液处理设施在整个污水处理过程中废气主要有NH3、H2S、臭气浓度。

项目主要处理设备属场内完全处理系统、采用“两级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进行渗滤液的处理,其构筑物均在室内,且本工程处理规模较小,相应的恶臭强度要低,无组织排放的NH3和H2S、臭气浓度较少。

项目处理设备设有1座吹脱塔,吹脱塔中废气主要为空气、微量的NH3和H2S等,通过吹脱塔连接的排气管无组织外排。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处理设备运行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水泵在池体液面以下,主要的处理设备均安装在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由于项目地势较低,东北面有丽维公路G353(路面高出项目约10米左右),距离项目最近的为项目东南面180米的永胜水文站,通过地形阻隔后,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管理人员的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废弃滤芯、生活垃圾和在线监测化验废液。

项目浓缩液产生量约10.8m3/d,在浓缩池储存后,通过提升泵回灌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浓缩液“回喷”至垃圾堆体;废弃滤芯产生量平均0.45t/a,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 其他废物900-041-49;项目在线监测化验废液产生量约360L/a,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HW49 其他废物900-047-49。

目前新调试正常运行的处理设备还未更换滤芯。项目维修停运期间共有1.338t废弃滤芯产生,产生的废弃滤芯已全部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目前建设单位已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项目在综合车间内部建设了1座5.6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堆存废弃滤芯和化验废液。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地面及四周墙壁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建设了危险废物台账,设置相关警示标识,粘贴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工程防渗措施

项目的于2018年2月完成土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的沉淀池、原水池、浓缩液池、应急事故池等池体采用混凝土进行建设,根据设计资料,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但工程验收无防渗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无法判定防渗是否满足重点防渗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以上池体的防渗功能,2023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重庆华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4个池体做了防渗设计,并于2023年9月20日,督促施工单位云南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防渗工程建设,于2023年10月6日建设完成,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防渗工程验收。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硫酸、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化验废液。为防范硫酸泄漏风险,项目设有1座硫酸储罐,采用地下坑+储罐方式储存。酸坑(硫酸罐V=3000L),硫酸管采用Q235钢罐,并设有液位观测管,酸坑设有收集池,硫酸泄漏后可对泄漏硫酸进行收集。在硫酸储罐区,粘贴警示标识、硫酸泄漏应急管理制度。

为防止渗滤液处理设备非正常运行时外排,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1座渗滤液应急事故池,尺寸为9×9×4.2m ,有效容积为340m3。应急事故池已做防渗处理,并已通过验收。

(3)在线监测装置

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设一套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在巴歇尔槽采样后,进入在线监测系统检测,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流量,设备型号为?PhotoTek 6000,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仪各1台。监测数据已环保局联网,并于2023年12月19日联网运行。

(4)以新带老措施

目前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堆体整形覆膜及渗滤液调节池覆膜修复工程,建设了5口地下水监测井;但原填埋场环评提出的居民搬迁、绿化工作仍未完成,填埋场目前计划进行污染排查及整改工作,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环评要求完成相关整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处理后的尾水,能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根据在线监测结果,渗滤液处理设备调试正常运行后,监测的COD、氨氮、总氮、总磷均能达标。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等,根据监测结果,厂界NH3和H2S、臭气浓度监测值能达到(GB*****-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新建)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处理设备运行噪声。根据监测结果,项目西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类区标准要求。项目东、南、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影响

项目废水为渗滤液、反冲洗废水、浓缩液、生活废水,所有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过巴歇尔槽进入清水池,并通过提升泵抽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永胜县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浓缩液在浓缩池储存后,通过提升泵回灌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项目处理达到直排标准的废水,再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设置入河排污口,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通过合理布局各处理设施,及时处理渗滤液,定期抽排浓缩液进行回灌,减少渗滤液废气产生量,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外界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项目500米范围内主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有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永胜分局、慈爱眼科医院、永胜交警大队、尚邑村、永胜水文站等,距离项目最近的为项目东南面180米的永胜水文站,由于项目地势较低,东北面有丽维公路G353(路面高出项目约10米左右)和中石油加油站相隔,同时项目区主导风向为南偏东南风,敏感目标总体不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

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水泵在池体液面以下,主要的处理设备均安装在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由于项目地势较低,东北面有丽维公路G353(路面高出项目约10米左右),距离项目最近的为项目东南面180米的永胜水文站,通过地形阻隔后,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4)固废处置

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滤芯、在线监测设施化验废液和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弃滤芯和在线监测设施化验废液,项目在综合车间内部建设了1座5.6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堆存废弃滤芯和化验废液,项目内产生的废滤芯、在线监测设施化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各项固废均100%合理处置。

六、验收结论

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基本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和调试期间,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要求,建设期及调试期间未出现周围居民投诉现象及环境污染事故,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有效,固体废物处置妥善。

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所规定的9种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总体上符合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验收组(名单附后)经现场检查、审查验收资料及监测结果,并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满足“批复”及环评报告的要求,具备环保验收条件,与会的各单位代表均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各环保工作岗位人员培训,严格按规程运行环保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二)加强固废管理,后期根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落实完善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如实填写危废管理台账,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并及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三)加强项目区绿化,尽快启动永胜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完成填埋场封场和绿化,减少区域恶臭、景观影响。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29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1:附件1-文本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附件2:附件2、验收意见 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扫描版)_1-8

建设单位: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胜县永北镇西街91号

联系电话:0888-*******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处理 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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