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及水保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及水保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MASCM-2024-08
二、项目名称: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及水保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贵州天保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大资源梦想城A07栋16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丹阳新河邹村桥以上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报告书编制及水保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将水土保持方案报送市水利局审批,且从项目开始至项目监测结束。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兴国、刘萍、徐文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
联系方式: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诚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南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婷
项目联系方式:0555-*******、182*****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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