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赛事组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赛事组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赛事组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DY-*******
二、项目名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赛事组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甲一(北京)文体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大兴)旧桥路1号院3号楼-1层-101-31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赛事组织 服务范围:承办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自行车大赛总决赛(泾县站)相关赛事活动,负责整体赛事筹备、组织、执行、商务开发等工作。 服务要求:赛事整体规划、竞赛工作、后勤保障、开幕式、主会场搭建、赛道布置、安全保障、视觉设计、赛事宣传等。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策划、组织赛事,并安排专业的服务人员以保障赛事活动的正常开展。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红林、汤雪梅、潘维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费收取。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中路107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潘先生139*****646、杨先生152*****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中路107号
联系方式:139*****6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杨先生
十、附件:
单一来源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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