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0102破6号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2023鄂0102破6号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
2023年3月3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下称“江岸法院”)根据申请人李昕、朱忠发申请,裁定受理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8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组成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年3月19日,经江岸法院裁定确认:目前确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计56家,共56笔债权,债权总额共计4,941,105.16 元。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4时00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下称“本次会议”),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4家,共3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3,682,148.72元,到会债权金额占确定债权总金额的74.52%。本次会议主要对《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财产分配方案》(下称“方案”)进行表决。现,将表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表决事项
1.《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
2.《财产分配方案》。
二、表决结果
1.《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
本次会议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4家3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3,682,148.72元。截至2024年4月4日,管理人依法收到的表决票共计4票,其中:
(1)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2家,共2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121,374.91元,占到会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5.8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2.46%。
(2)投反对票的债权人共计2家,共2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2,024,347.14 元,占到会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5.8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40.97%。
因此,本次会议未通过《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
2.《财产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4家34笔债权,债权总额为3,682,148.72元。截至2024年4月4日,管理人共接收到表决票4票,其中:
(1)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计2家,共2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2,024,347.14元,占到会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5.8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40.97%。
(2)投反对票的债权人共计2家,共2笔债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共计121,374.91元,占到会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比例为5.88%,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比例为2.46%。
因此,本次会议未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三、特别说明
1.为维护各债权人权益,管理人对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参会人员严格依法认定,因部分被授权人提供的授权材料系复印件,无法核实真实性,故管理人在本次会议上通知、要求:本次会议投票期结束前,授权人应向管理人补正授权。
因此,本次会议最终参会的债权人共计34家,共34笔债权【其中:线下参会29人,线上参会5人;本人参会的有17人(线下14人、线上3人),经代理人或授权人参会的有17人(线下15人、线上2人)】。
2.针对《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因2023年6月26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进行过表决,表决结果为未通过。管理人已于本次会议上特别强调、告知:本次会议系对《关于是否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报告》第二次表决,如若未过会,债权人(会议)视为不继续使用现有破产财产,即对现有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因此,管理人将不再继续使用破产财产追收股东未缴出资,即对美宸公司现有破产财产将进行分配。
3.针对《财产分配方案》:本次会议未通过。
因此,管理人将按照本次会议上公告的时间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即管理人将在2024年4月17日下午 14 时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4.管理人已于本次会议强调、告知:同意/反对两项都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武汉美宸美装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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