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川1521破4号关于审计、评估中介机构比选结果的公告
2023川1521破4号关于审计、评估中介机构比选结果的公告
关于审计、评估中介机构比选结果的
公 告
(第6号)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8日以(2021)川1521破申3号裁定书受理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以(2023)川1521破4号决定书指定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牛建国为负责人。管理人经提请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许可后,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比选出审计、评估机构对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2024年1月2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咨询机构的公告》,面向全国比选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
截止报名期限,管理人共收到3家审计、评估咨询机构的报名材料。其中,报名的审计机构2家,分别是: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名的评估机构1家:南京正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管理人在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比选会,由评选委员会委员5人组成评委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应征文件及现场陈述进行了逐项评审,打分排名,总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管理人现将比选的最终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机构中选单位为四川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备选单位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选单位为南京正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管理人衷心感谢各家机构的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宜宾市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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