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水利局,局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州政府州政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58号)要求,全力推进实施改革攻坚行动,现就我州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抽查对象
1.抽查范围。从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和结束招标投标活动不足两年(签订合同时间为结束时间)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重点是国债新增、中央预算投资项目)中抽取。州本级抽查范围为本级具体负责监管的项目,视各县市抽查结果情况,对有关项目进行复核。各县市水利局抽查范围结合监管数量等情况自定。
2.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5%(每县市不低于1处)。对存在异议、复核(评)、投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被监管部门查处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或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招标投标活动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聚焦投标弄虚作假、评标报告质量不高、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核查招标投标活动过程是否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内容包括招标组织及程序、招标文件、投标行为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标活动合法合规性,招投标行政监管工作情况,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记录表见附件1、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制定计划及公示:4月15日前;
2.开展检查:4月至8月;
3.公开抽查结果:9月底前。
五、抽查组织
1.州本级抽查工作由湘西州水利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视情邀请局相关科室参加,被抽查项目的县市水利局和招标人配合。
2.州本级抽查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主要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询问核查等方式开展,并形成抽查记录及检查报告。
请各县市参考州本级组织做好抽查工作。
六、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结果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相关业务平台公开,并以“一项目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当事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七、抽查工作要求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改革攻坚行动的工作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州水利局将按照抽查工作安排节点,通过查阅县市水利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日常监管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1.积极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开展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拒绝、隐匿、弄虚作假。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请各县市水利局做好本地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总结分析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附检查项目监管抽查记录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报送州水利局(邮箱zjz*******)。
联系方式:州水利综合服务中心0743-*******。
附件:
1.湘西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事项清单
2.湘西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记录表
湘西自治州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湘西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事项清单
检查 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方法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1 | 招标条件 |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等 | 招标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⑴施工项目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正)第八条;⑵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满足《湘西州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湘水发〔2020〕24号)第六条等;⑶监理项目是否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第十一条;⑷勘察设计项目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2013年修正)第九条;⑸货物采购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第八条;⑹设备采购是否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第十条。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文件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实情况 |
2 | 招标事项核准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 | ⑴依法监督需核准、审批类项目是否已办理招标事项核准;⑵招标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进行依法招标。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实际情况 |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3 | 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下同)内容的完整性 | 《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1号)第五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令第10号)第五条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是否载明以下内容:⑴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⑵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⑷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⑸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⑹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⑻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的情况;⑼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 |
4 | 公告发布媒介及发布的一致性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三款、《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1号)第八条、第十一条 | 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是否在指定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⑵同一招标项目在不同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是否一致。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 | |
5 | 文件发售的时限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是否少于5日。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 | |
6 | 澄清、修改的内容、时间、发布媒介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二十三条、《招标投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一条 | 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是否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是否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公告);⑵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是否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公告);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是否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 |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7 | 开标时间、地点 |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年令第20号)第二十九条 | ⑴开标是否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是否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⑵开标是否由招标人主持;⑶电子开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开标记录查询相关平台等 |
8 | 开标记录及宣布内容 | 《招标投标法》《主席今第21号)第三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年令第20号)第三十二条 | ⑴开标过程是否记录,是否存档备查。⑵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是否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是否当场作出答复,是否制作记录;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否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开标记录、查询相关网站消息等。 | |
9 | 开标异常情况 | 《招法实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四十四条 | ⑴投标人少于3个的,是否开标,招标人是否重新招标。⑵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是否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开标记录、查询相关平台等 | |
10 | 解密、撤销、撒回投标文件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年令第20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⑴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后,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是否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是否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的,是否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是否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开标记录、查询相关平台等 | |
11 | 评标委员会组建 |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三十七条、《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湘水办〔2017〕113号)第二十二条 | 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是否为五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是否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⑵委派业主评委的,项目是否为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招标人是否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是否只派一名。 | 书面检查 | 查阅评标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批准文件等 |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12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2013年修正)第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2013年修正)第三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第四十七条等 | ⑴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⑵招标人是否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是否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评标报告、查询相关网站消息等 |
13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根据2014年11月26日湘西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实施)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在省指定(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和招标文件明确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是否少于3个工作日。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询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等 | |
1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 | 《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1号)第六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 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中候选人是否示以下内容: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按相关规定应保密的除外);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㈢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㈣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㈤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㈥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⑵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公示其他内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相关网站消息等 | |
15 |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处理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否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是否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是否暂停招标投标活动。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异议事宜。 | 书面检查 | 查阅相关资料、质疑材料、答复材料、招投标总结备案报告等 |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16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 ⑴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⑶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是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书面检查 | 查阅相关资料、招投标总结备案报告等 |
17 | 发放中标通知书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 ⑴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是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是否依法承担了相关法律责任。 | 书面检查 | 查阅相关资料招投标总结备案报告等 | |
18 | 招标投标情况总结备案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正)第六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2013年修正)第四十七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第六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第五十四条 | 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⑵招标投标情况总结报告内容是否包括以下内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总结备案表(电子签章);招标条件(附件:满足招标条件的批文、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发售情况(含潜在投标人异议及补充、澄清等);开标情况(开标记录、开标时的异议及处理);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异议及处理情况(如有);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如有);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书面检查、平台查询 | 查阅招投标总结备案报告、查询相关平台信息等 | |
招标组织及程序 | 19 | 合同签订 |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⑴招标人和中标入是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⑵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 |
20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招标人是否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电话咨询等方式 | 查阅转账记录、查阅相关记录、电话咨询投标人等 | |
招标文件 | 21 | 招标文件范本使用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湘水办(2017)113号)第十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第(八)条 | 招标人是否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印发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⑴招标人和中标入是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⑵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 |
22 | 招标文件备案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八条 | 招标人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权限于发售前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总结备案资料、查询相关平台等 | |
23 | 远程异地评标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2021修订版)(湘发改公管规〔2021〕648号)第四条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否来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文件是否予以明确(评标专家抽取):水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含采用费率报价的相当金额)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含勘察、设计、监理且其中任一项合同估算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其中任一项合同估算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评标专家抽取表等 | |
招标文件 | 24 | 招标公告内容完整性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令第10号)第五条、《湖南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1号)第五条 | 招标公告内容是否完整;如不完整是否对招投标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同第3项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查询 | 查阅招标文件、查相关网站消息等 |
25 | 招标文件内容完整性 |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否完整;如不完整是否对招投标活动造成实质性影响。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26 | 技术要求 |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文件是否按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提出相应要求。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2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二条第(二)款等 |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以下情形:⑴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投标人资质设置设置的资质等级不合理;⑵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⑶对港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⑷以国务院明令已取消的资质和证书作为资格条件;⑸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定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⑹将现场踏勘、法人到场、不良行为记录、各种承诺函、招标人确认函等作为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⑺)强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⑻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的数量要求少于相应的资质数量;⑼设定无法律规定的市场准入限制;⑽歧视处罚期限已满的从业单位。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类似工程业绩 |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湘水办〔2017〕113号)第十条第二款、《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 | ⑴对按照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可由相关专业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招标人是否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⑵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是否设置为特定区域、特定行业,与招标项目实际不符等)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定。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招标文件 | 29 | 投标人资格条件——人员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湘水办〔2017〕113号)第十九条第一款 | ⑴是否超出资质等级规定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设置;⑵是否将投标人拟任岗位的一个人同时具有2个及以上职业(执业)或专业资格作为中标条件或加分条件。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30 | 标段、工期、质量等 |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第十九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 ⑴是否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⑵是否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1 | 其他条件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第二条第(二)款 |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以下情形:⑴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⑵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⑶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⑷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⑸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普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2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等 | ⑴是否限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⑵是否超出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额度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3 | 投标有效期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招标文件是否载明投标有效期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4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 ⑴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⑵招标人是否规定了统一的最低投标限价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招标文件 | 35 | 评标办法 |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⑵是否擅自删除、修改示范文本中已对评标办法作出的规定。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36 | 否决性条款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2013年令第12号)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修正)第五十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第四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2013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 设置的否决投标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现行规范性文件或含有评标委员会难以界定的条款。具体检查内容对照“检查依据”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7 | 业绩与奖项加分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等 | 是否存在以下情形:⑴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⑵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普公益证明等作为中标条件。⑶未遵守现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规定设置业绩、奖项加分条件。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8 | 定标方式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载明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其中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是否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39 | 分包条款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今第30号,2013年修正)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 在招标文件中是否直接指定分包人的,或是否要求对关键、主体的内容进行分包。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招标文件 | 40 | 履约担保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等 | 履约担保的要求是否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包括时限):⑴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是否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⑵工程项目竣工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是否要求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 |
41 | 合同结算价款 | 《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工程结算时间和方式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 | |
42 | 农民工工资(人工费用)条款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26号)第一点第(二)款等 |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等 | |
43 | 其他情况 | 《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等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禁止内容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投标文件 | 44 | 对投标人的限制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 ⑴投标人与招标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⑵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书面检查、网络查询 | 查阅招标文件、查询企业信息等 |
45 |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 联合体各方是否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等 | |
46 | 串通投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含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自管理成员为同一人;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是规律性差异;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比对投标文件、查询相关平台等 | |
47 | 弄虚作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投标人是否存在下列情形: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书面检查、平台检查 | 查阅投标文件、查询相关平台等 | |
评标行为 | 48 | 回避制度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该回避的而未回避的情形。 | 书面检查 | 查阅评标专家抽取表、投标文件等 |
49 | 评标纪律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是否收到以下相关情形的投诉举报等: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书面检查等 | 查阅投诉材料等 | |
50 | 否决投标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否存在应当否决而未否决的情形: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㈡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 |
51 | 评审意见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五)条等 | ⑴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⑵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重点关注信誉分值、获奖得分等),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⑶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⑷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⑹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标的情况;⑹评分分值是否计算准确;⑺是否存在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结果。 | 书面检查 | 查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 |
评标行为 | 52 | 评标报告签字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等 | ⑴评标报告是否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⑵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是否注明该不同意见;⑶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是否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 书面检查 | 查阅评标报告等 |
53 | 费用收取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第十二条等、《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湘发改公管规〔2022〕1792号)《负面清单与考评标准》第16项等 | 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是否存在超标准索取评标劳务费酬或者其他好处。 | 咨询 | 咨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 | |
54 | 协助配合 |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⑴开展相关调查过程中,是否履行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义务。⑵存在复核、复评项目的,是否存在不配合招标人组织的复核、复评工作。 | 咨询 | 咨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等 | |
行政监督工作情况 | 55 | 投诉处理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等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处理投诉。 | 书面检查 | 查阅投诉资料等 |
56 |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等 | 行政监督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是否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包括投标人、评标专家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 | 书面检查 | 查阅投诉资料、行政(处罚)处理资料等。 | |
57 | 信用惩戒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第六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标准,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管理和应用,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用信息。 | 书面检查 | 查阅行政(处罚)处理、信用惩戒资料等。 | |
58 | 其他问题 |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三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条、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对照“检查依据”检查。 | 咨询、书面检查等 | 查阅投诉资料、行政(处罚)处理资料等。 |
附件2
湘西州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记录表
检查对象(项目名称):
检查类别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 | | 对照监管抽查事项清单逐条逐项填写 | 是□否□ 使用情况: | |
质疑、投诉及其处理情况 | |||||
其他情况说明 | |||||
检查对象基本情况 | |||||
招投标各方主体 | 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登记单位: 投标单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 ||||
检查对象配合情况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一)拒绝执法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二)拒绝或不如实或不按要求向执法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三)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 是□否□ 使用情况: | |||
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 |||||
检查组成员签字 | 年月日 | 检查组组长 签字 | 年月日 |
标签: 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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