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拘留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汕尾市城区拘留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汕尾市城区拘留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ZXCGFW-********-071)
的中标、成交公告
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受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的委托,于2024年 03月28日就 汕尾市城区拘留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XCGFW-********-071 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XCGFW-********-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拘留所医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汕尾善城中医院法人代表:林伟康
地址: 汕尾市区新城路新城街62号后座。
六、报价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公司名称 | 数量 | 服务期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汕尾善城中医院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00 |
七、评审日期:2024年04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碧桂园品清一号23栋1402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
组长:霍兴宣,
成员:阮默然,彭柏豪
1. 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项目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及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中的“服务类”规定计费。
2. 项目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注明具体收费对象为项目中标人:
(1) 以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 如最终计算服务费低于4000元人民币,按4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
服费务类率型 中标金额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3. 若项目出现流标(废标)重招的,代理机构按照该协议继续执行采购活动,不再另行向中标人或甲方收费。
八、评审意见(非招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响应供应商排序表
响应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报价金额 (人民币元) | 排序 |
汕尾善城中医院 | 是 | ******.00 | 1 |
汕尾泰林医院有限公司 | 是 | ******.00 | 2 |
海丰公平华康医院 | 是 | ******.00 | 3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房思恩 联系电话: 06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阮先生 联系电话: 139*****81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中穗丰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
标签: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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