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休宁县项目:东临溪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休宁县项目:东临溪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休宁县项目)Works-XN-9:东临溪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07 16:12:35阅读次数:】【字号】【我要打印】【关闭

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休宁县项目)

Works-XN-9:东临溪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0733-********

亚洲开发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联合贷款安徽黄山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中期调整休宁县项目)Works-XN-9:东临溪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概述如下:

1、投标人列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

(人民币元)

评标价

(人民币元)

1.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47,368.23

/

2.

誉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774,731.36

/

3.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5,962,576.01

/

4.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5,677,677.47

¥24,677,677.47

5.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23,899,999.99

/

6.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991,879.61

/

7.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782,883.57

¥26,782,883.57

8.

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250,408.26

/

2、各未中标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

未中标投标人名称

未中标依据和原因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未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因此,不通过评审。

誉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未在澄清函规定的回复截止时间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7条27.2规定: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业主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内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因此,不通过评审。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该投标人子项目“水泥混凝土拆除”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拆除便道”不含水泥混凝土。

该投标人子项目“排水沟”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排水沟为砖砌矩形而不是混凝土,不满足本项目要求。

该投标人子项目“成品化粪池”证明材料中“玻璃钢化粪池”未提供证明价格材料,无法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

因此,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澄清回复不满足澄清函要求,无法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不通过价格评审。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万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该投标人针对其异常低价的澄清采用其过往业绩价格进行拆分计算。但经评标委员会计算,该投标人计算结果未包含不可竞争费、税金,经评标委员会重新计算后高于该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无法证明该投标人本异常低价子项报价的合理性。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异常低价项报价过低,为严重的不合理低价。如果关键项造价偏差太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其他施工任务肯定会造成影响,同时该细目项属于对工程质量具有极大影响的施工环节,可能对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控因素,影响总体质量,无法控制潜在的施工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因此,不通过评审。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该投标人异常低价项采购价格无法佐证该投标人能够按照投标文件中的碎石报价进行采购。该投标人提供的《补充协议(一)》中钢筋(Φ6)单价为与澄清函(一)《材料采购协议》及发票中钢筋(Φ6)单价差距较大且远低于市场价。评标委员会对该补充协议不予认定。投标人对异常低价项“雨水边沟”未提供满足澄清函要求的证明材料,即未提供“雨水边沟”细目项的其他工程资料,也未提供C10混凝土、C20混凝土等建材采购资料。综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澄清回复不满足澄清函要求,无法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因此,该投标人不通过价格评审。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价格不为最低

贯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价格组成形式为“综合单价”并非“全费用单价”,即证明材料中单价不包含税金和不可竞争费用。该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工程资料未“在提供的合同工程量清单上每页加盖该工程业主单位或审计单位公章”,也未提供“结算审价明细表”。同时,其他工程资料中“拆除路面(混凝土路面拆除)”的工程量远低于本标的对应品目工程量的50%。因此,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澄清回复不满足澄清函要求,无法证明其低价的合理性。不通过价格评审。

3、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

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国籍

中国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4层

投标人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价格

25,677,677.47元人民币

合同期限

12个月

合同主要内容

临溪行政村上村、中村、下村建成区。设计内容为:各村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新建污水管道16.97km,新建污水接户管23.78km,化粪池改造400座,新建隔油池401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业主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

2,567,767.75元人民币

4、提交与招标过程有关的投诉: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3 天内,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方式递交与报价过程有关的投诉。

本次评标情况公示期:3日(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0日23:59:59)。

业 主:休宁县人民政府

执行机构名称: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政府大楼9楼

电 话: 0559-*******

联 系 人: 徐金微

电子信箱: **********@qq.com">**********@qq.com

招标代理: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8F 1820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晨光、孙祎涵

联系方式: +86 10 ********(转525)

电子信箱: zhangcg@biddingcitic.com, sunyh@biddingcitic.com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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