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发〔2023〕52号)规定,我局对在我市注册的和省外注册的在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时间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遵循统一规范、科学客观、公平公开和自愿参与的原则。
2023年度在我市注册的和省外注册的在我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共10家,其中自愿参评的5家社会监测机构中,初评结果为B级的3家、C级的2家(附件1);未参评的社会监测机构5家(附件2)。
现将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 系 人: 殷勇
电 话: 0566-*******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 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 2023年度未参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信用等级 |
1 | 安徽德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C | |
2 | 安徽池云检测有限公司 | ********MA8NX8DFXG | B |
3 | 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B | |
4 | 安徽明诚科技有限公司 | B | |
5 | 安徽驰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MA8P93NK1L | C |
附件2
2023年度未参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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