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208号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靓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18号科创中心
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服务范围:建设六安市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包含影像管理及分析、信息管理子系统、移动巡查(手机 APP)、 245 平方公里的城市正射影像图等;提取违建图斑。2024 年分四次航飞我市约 245 平方公里,生成 4-7 公分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由平台与 2022 年 6 月飞行生成的正射影像图对比,自动识别影响变化范围,获取坐标、面积等基本信息,提取疑似违建图斑;分发任务。将疑似违建图斑按辖区生成任务单,分发给各区城管部门;反馈任务。各区城管部门将核查处置结果反馈至平台;数据查询。可以进行实时查询和自动统计功能;数据共享。与智慧城管、城市大脑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服务要求:每季度根据无人机生成的正射影像图,编制和提交测绘报告;生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影像图(总面积约 245 平方公里);建立违法建设提取数据 4 套(矢量数据格式为 shapefile 和 geoJson)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江健、杨盼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 167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红叶大厦 18 楼 B 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240208号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靓马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天成路18号科创中心
成交金额:陆拾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服务 服务范围:建设六安市无人机航拍控违系统平台。包含影像管理及分析、信息管理子系统、移动巡查(手机 APP)、 245 平方公里的城市正射影像图等;提取违建图斑。2024 年分四次航飞我市约 245 平方公里,生成 4-7 公分分辨率正射影像图,由平台与 2022 年 6 月飞行生成的正射影像图对比,自动识别影响变化范围,获取坐标、面积等基本信息,提取疑似违建图斑;分发任务。将疑似违建图斑按辖区生成任务单,分发给各区城管部门;反馈任务。各区城管部门将核查处置结果反馈至平台;数据查询。可以进行实时查询和自动统计功能;数据共享。与智慧城管、城市大脑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服务要求:每季度根据无人机生成的正射影像图,编制和提交测绘报告;生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影像图(总面积约 245 平方公里);建立违法建设提取数据 4 套(矢量数据格式为 shapefile 和 geoJson)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江健、杨盼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中路 167 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红叶大厦 18 楼 B 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系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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