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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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5分0秒

  • 招标人备案
    • 提交人:

      南陵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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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

      2024-04-08 14: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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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2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4-08 14:40:3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B-HZ-FW********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2号楼501室(8);

中标价:******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本祥、束春艳、唐晓伟、张军、祝展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X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废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138*****8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总医院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13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818

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ZB-HZ-FW********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总医院县医院院区手术室净化系统维保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2号楼501室(8);

中标价:******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本祥、束春艳、唐晓伟、张军、祝展展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X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废标单位: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联系电话:138*****81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总医院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总医院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城南新区惠民南路和318国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13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818

标签: 区手术室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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