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阜州农(农产品)罚〔2023〕 1号 阜阳市丰润蔬菜家庭农场销售缸豆涉嫌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赵*刚 *************9BY4C 赵*刚 销售缸豆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根据《颍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阜州农〔2023〕18号)、阜阳市农业农村局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告》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登陆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ahzwfw.gov.cn)缴费,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缴费,或凭缴款识别码,直接到银行柜台缴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11.2 补报
2 阜州农(渔政)罚〔2024〕1号 杨*龙使用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 杨*龙 ****************** 杨*龙 杨*龙使用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红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登陆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ahzwfw.gov.cn)缴费,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缴费,或凭缴款识别码,直接到银行柜台缴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1.9
3 阜州农(农产品)罚〔2024〕 1号 沙*海种植户销售的“草莓”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案 沙*海 ****************** 沙*海 沙*海种植户销售的“草莓”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登陆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ahzwfw.gov.cn)缴费,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小程序缴费,或凭缴款识别码,直接到银行柜台缴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1.18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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