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龙高速第一合同段落叶湾巫水特大桥主桥施工监控、预制梁检测、零道高速总承包一分部隧道监控量测及地质超前预报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城龙高速第一合同段落叶湾巫水特大桥主桥施工监控、预制梁检测、零道高速总承包一分部隧道监控量测及地质超前预报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城龙高速第一合同段落叶湾巫水特大桥主桥施工监控、预制梁检测、零道高速总承包一分部隧道监控量测及地质超前预报技术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长沙理工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元。
第2标段:
成交候选人:长沙理工检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元。
第3标段:
成交候选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湖南致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起三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73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文女士、吴先生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0731-********
电 话: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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