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部分香精香料原料采购项目增补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QS-1-CGGL-*****、0676-******ZB******)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4月12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号及原料名称 | 排名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单价:元/kg,含税) | 报价(单价:元/kg,不含税) | 年预计采购数量(kg) | 年预计采购金额(元) | 发票类型及税率 | 质保期 |
包号1:红枣美拉德反应中间体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西帝博企业有限公司 | 410 | 362.83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济南九州富得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 422.95 | 374.29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昆明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20 | 371.68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年 | ||
包号2:10%甘草酸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95 | 84.07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97 | 85.84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包号4:蔷薇提取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245 | 216.81 | 32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精彩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48 | 219.47 | 32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2年 | ||
包号6:多香果提取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精彩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9 | 397.35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2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445 | 393.81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448 | 396.46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包号7:烟草提取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487.9 | 431.77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484 | 428.32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昆明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2 | 426.55 | 15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年 | ||
包号8:红河烟草提取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453.9 | 401.68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408.6 | 361.59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450 | 398.23 | 3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包号9:红大烟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850.9 | 753.01 | 2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江西帝博企业有限公司 | 825 | 730.09 | 2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843 | 746.02 | 2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
包号10:天然丁香酚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骏懿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 397.9 | 352.12 | 5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未启封至少1年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新郑市弘润科技有限公司 | 394 | 348.67 | 500 | 增值税专用发票,13% | 12个月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2日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曹县路31号
联 系 人:路先生
电 话:05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号成城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栾女士
电子邮件:lczb08@126.com
标签: 分香精香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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