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吉苏片区提升建设无标段划分中标结果

拉萨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吉苏片区提升建设无标段划分中标结果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9 16:17:36原文链接地址


拉萨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吉苏片区)提升建设项目(无标段划分)评标结果公示变更

变更原因因招标流程中有瑕疵,故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做出更正。
项目及标段名称拉萨古城保护与旧城改造(吉苏片区)提升建设项目(无标段划分)
项目业主拉萨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联系电话0891-*******
招标人拉萨市城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联系电话0891-*******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亮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8*****999
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 - 11:30:00
公示期2024年03月29日 至 2024年04月03日投标最高限价(元)以实际概算批复为准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3%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3%95.62
第二名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0.25%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0.25%95.32
第三名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0.18%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的设计费下浮0.18%87.38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吴强生一级注册建筑师工-463*****151*****建筑设计工程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尤江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韩武平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68不分专业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杨鸿飞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不分专业高级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职称专业级别
项目负责人马卫东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13建筑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赵河川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土木工程师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拉萨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技术负责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项目业主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交工)日期建设规模合同价格(元)项目负责人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项目审批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行业主管部门:无联系电话: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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