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中标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中标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初步设计的批复》(垦局秘〔2024〕7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潘村湖农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农垦集团潘村湖农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90%、自筹资金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IFAGZ*****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IFAGZ*****-1
2.5 建设地点:潘村湖农场第一农业分公司一、二、三分场境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为5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措施、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清单及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约1375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或新增千亿斤粮食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办理交易主体登记,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无需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其他事项说明
10.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
11. 联系方式
11. 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潘村湖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北
邮 编:******
联 系 人:许磊
电 话:055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骏飞、史新军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51-*****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 址:合肥市东至路与光明路交口通和19号楼
电 话:0551-********
12. 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8*****266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210010*****24970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4年03月15日
0天0小时7分46秒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
项目编号:2024IFA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4月09日
2024年安徽农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潘村湖农场片区)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淮北信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长山路、桓谭路交叉口东南角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玖万陆仟肆佰零贰元柒角壹分(小写:********.71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丁兆法,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5239
技术负责人:王雨晨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水利水电)
企业业绩:山南镇2022年城河社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金额:********.66元)
项目经理业绩:山南镇2022年城河社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金额:********.66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安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淮海国际商贸城32栋10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玖拾捌万玖仟捌佰壹拾叁元柒角玖分(小写:********.79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伟、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0911
技术负责人:彭雪峰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水利水电)
企业业绩:2022年裕安区苏埠镇戚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80元)
项目经理业绩:2022年裕安区苏埠镇戚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8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一批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团潘村湖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镇北
邮编:******
联系人:许磊
电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邮编:******
联系人:王骏飞、史新军
公示期: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 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联系电话:188*****87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 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0天0小时9分43秒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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