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合同违约欠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合同违约欠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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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合同违约欠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中
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ZZB-24Y009)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合同违约欠款专项法
律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公告正文,
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充分响应《竞
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公告正文,
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详见
公告正文,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工
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吴继华
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5301200310927144);
中标候选人(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徐国功律师执业证(执业证
号:15301199710608240);
中标候选人(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金曦律师执业证
(执业证号:1530120071097744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竞争性谈
判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此公示期为3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进行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到监督单位投诉。
招标监督部门: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71-63202059。
三、其他
根据本项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由昆明市高速公
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昆
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解决合同违约欠款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
目编号:SZZB-
24Y009)”已于2024年04月09日在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院(老市委大楼)主
楼17楼1703会议室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谈判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
成交候选单位进行公示。
第一推荐成交候选单位为: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得分:91.49分,诉讼阶段服
务费总价:118000元,执行阶段服务费:(1)回收执行金额0至2亿元(含)服
务费:回现净值的0.12%;(2)回收执行金额2-
4亿元(含)服务费:回现净值的0.105
%;(3)回收执行金额4亿元至以上服务费:回现净值的0.085
%,服务期限承诺:从法律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案件审理终结且执行完毕后
终止,服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充分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吴继华。
第二推荐成交候选单位为: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得分:79.46分,诉讼阶段服
务费总价:135000元,执行阶段服务费:(1)回收执行金额0至2亿元(含)服
务费:回现净值的0.13%;(2)回收执行金额2-
4亿元(含)服务费:回现净值的0.1%;(3)回收执行金额4亿元至以上服务费
:回现净值的0.08
%,服务期限承诺:从法律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案件审理终结且执行完毕后
终止,服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项目负责人:徐国功。
第三推荐成交候选单位为:上海锦天城(昆明)律师事务所,得分:72.49分,
诉讼阶段服务费总价:118000元,执行阶段服务费:(1)回收执行金额0至2亿
元(含)服务费:回现净值的0.14 %;(2)回收执行金额2-
4亿元(含)服务费:回现净值的0.11%;(3)回收执行金额4亿元至以上服务
费:回现净值的0.08%,服务期限承诺:从法律服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案件审
理终结且执行完毕后终止,服务质量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守职业
道德,保证服务质量,项目负责人:金曦。
经评审废标情况:经谈判小组审查,发现“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递交的谈判
申请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书”未通过年度考核备案,不满足竞争性
谈判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评审标准”中的“项目工作组要求”,故
该单位未通过资格审查评审标准。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25号院1幢9楼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871-671504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50号领东国际B座6楼
联 系 人: 谢琳
电 话: 0871-68392678
电子邮件: ynshzh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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