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履约验收公告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履约验收公告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3-******-*****-001-01

二、合同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         

四、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 135*****206 

供应商(乙方): 沈阳市环境技术评估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37F01.11.12单元

联系方式: 138*****8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按照《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履约要求: 按照《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对全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1.服务标准:《土壤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19号)等。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1.2万元/个,原则上不超过170个/年(据实结算);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2.5万/个,原则上不超过30个/年(据实结算)。2023年支付总额不超过200万。 2.服务质量: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第72号公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出具技术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内所评审类别的项目。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洪浩 白明珠 刘博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污染 建设用地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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