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1 |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 1套 | 弘新 | HXSK-Ⅰ | 440000.00 |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
7.1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带“◆”的关键参数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交货期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 |
| 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 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无总公司授权则做无效标处理; |
12.1.2 | 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则不进行价格政策性扣减)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12.1.3 | 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 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
| 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15.2 | 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包括拆旧费用、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如有)(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的费用;(如有)(8)接入院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有)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 |
17.1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8.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至 9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 |
26.2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带“▲”的参数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不带“▲”的参数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项。 |
|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28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 |
| 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备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为计费额(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整的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
| 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验收方式: | | |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 | | | |
序号 | 名称 | |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 | 数量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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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 | | | |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 | | | | | |
实际供货日期 | | | |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 | | |
验收具体内容 | |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 | | | | |
验收小组意见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 | | | | |
| |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 | | | |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 | | | | |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 | | | | | | |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 | | | | |
供应商申请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签章: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意见 |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签章:年 月 日 |
财务部门意见 |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出纳办理转账日期: |
一、项目需求 | | | | |
序号 | 服 务名 称 | 数量及单位 | 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 | 技术需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 1台 |
2 | 大体相机 | 1套 |
3 | 伍德灯系统 | 1套 |
4 | 一体终端设备(27寸显示器,23CPU,16G内存,512SSd硬盘) | 1台 |
5 | 键盘鼠标 | 1套 |
6 | 输出设备 | 1台 |
| | | | | 7 | 电源线 | 1条 | |
| | | | | 8 | 工具包 | 1套 | |
| | | | | 9 | 说明书 | 1套 | |
| | | | | 10 | 照片打印纸 | 1包 | |
| | | | | 11 | 保修卡 | 1套 | |
| | | | | 12 | 合格证 | 1套 | |
▲二、商务要求 | | | | | | | | |
合同签订时间 |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 | | | | | |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 | | |
售后服务要求 | | 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2年(自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若厂家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完全上门维修、更换配件。软件提供终身升级;“技术需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1)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设备,要派出有相应资质的专职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和调试,直至正常使用为止。(2)必须是近半年内生产、全新、原装的,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和采购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供货商须提供现场应用和维护培训服务。(3)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48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4)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维护或更换配件),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5)及时培训相关人员相关操作及保养、维护设备,保证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止,要求培训相关人员并由采购人根据需要确定培训人数。(6)成交供应商成交产品,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必须派出厂方代表协助检查,无论产品有无质量问题,成交人均应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的责任。(7)质保期后,若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按成本价收取。厂方每年定期通过走访,电话或调查表的形式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以保证服务完全满足用户的需求。(8)响应文件须提供设备配件耗材供应保证,价格及质量的保证。 | | | | | | |
付款条件 | |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成交人。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给成交人。 | | | | | | |
竞标报价 | 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4)包括拆旧费用、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如有)(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的费用;(如有)(8)接入院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有)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
验收标准 | 1.所有货物必须是近半年内生产全新产品。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供货商须提供现场应用和维护培训服务。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2.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实质性要求的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该损失。4、安装后达到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采购人可组成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供应商派出技术人员协助此项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书。5、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单次验收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验收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
| 7. 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及成交人的响应参数要求。 |
其他要求 | 1.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竞标货物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1)带“▲”标注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竞标无效,非“▲”标注技术参数有2项及以上负偏离的,竞标无效。“商务条款”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则竞标无效。(2)带“◆”标注技术参数为关键参数,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作为废标条件。(3)响应参数的正负偏离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带“◆”的关键参数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交货期短优先的顺序排列。4.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功能无法满足采购人实质性技术参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5.对合同条款的调整: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支付逾期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0日仍不能交付合格产品的,支付合同价款的5%;超过10日的,每日支付合同价款的1%。逾期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及与项目有关的业绩以供评审。 |
三、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5万元,最高限价44.5万,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报价无效。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价格分 | (1)评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竞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人的成交金额等于竞标报价。(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最终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 30分 |
| | | (6)价格分计算公式:某投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供应商人评标报价)× 30分(7)为了确保采购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及合同的正常履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 |
2 | 技术分 | | 1.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无负偏离的得30分,满分30分 。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要求有负偏离的,得分=该项满分分值-累计扣分分值(有一项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扣5分,最多扣5分)。2.供应商竞标货物的参数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2.5分;满分10分。注:1.供应商技术参数及功能有正偏离的,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或竞标产品的彩页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评定为正偏离。2.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 40分 |
3 | 售后服务分 | 质 保期 | 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货物生产厂家承诺质保期优于响应文件要求1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分 |
| | 质 保期外零 配件 | 响应文件中承诺在质保期外,零配件价格比竞标报价每优惠1%得0.2分,满分2分。 | 2分 |
| | 售 后服 务方 案分 | 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无方案不入档不计分。一档(4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二档(4.1-8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响应文件售后服 | 20分 |
| | | 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三档(8.1-12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预案、质量保障等。四档(12.1-16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预案、质量保障等;质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五档(16.1-2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预案、质量保障等;质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方案比较优惠的,有技术巡检方案的并提供有其他可行性建议的。 | |
4 | 履约能力及业绩分 | | 1.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产品的产品彩页或是竞标产品厂家对竞标产品参数盖章确认的,加1分,满分1分【以上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竞标产品厂家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加 1分,满分1分。3.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提供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5分 |
5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 (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竞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0.5分,满分0.5分。(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竞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0至0.5分,满分0.5分;(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 1分 |
总得分=1+2+3+4+5 | | | | |
序号 | 直接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及单位① | 单价② | 竞标报价③=①×② |
1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竞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 | | | | |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合同签订时间 | | |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 | |
售后服务要求 | | | |
付款条件 | | | |
竞标报价 | | | |
进口产品说明 | | | |
验收标准 | | | |
其他要求 | | |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 | | |
…… | | |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 量 | 单位 | 单 价(元) | 金 额(元) |
1 | | | | | | | |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 | | | | | |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FC2024-C1-003-FCQT
二、项目名称: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万之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1号广西大学科技园1号孵化楼广西大学科技园“云帆科创”众创空
间417号房46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1套
品牌
弘新
规格型号
单价(元)
HXSK-Ⅰ
4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远光、黄飞、张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为计费额(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元整的按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元整(¥6,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
http:///)。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72号
联系方式:冯光梅,0770-3270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YZLFC2024-C1-003-FCQT
采 购 人:防城港市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8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第六章 合同文本 ....................................................................................................................................... 57
1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4-C1-003-FCQT
项目名称: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
采购需求: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1 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
械分类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
[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4.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
六、公告期限
2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http:///)。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磋商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 72 号
联系方式:冯光梅,0770-3270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
3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3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5.1
6.2
7.1
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不允许分包。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
的不同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
同的,依次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
优先、带“◆”的关键参数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
优先、交货期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
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
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
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1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内任意 1 个
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
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
提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
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
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
4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5. 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
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提供《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
7.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无总公司授权则做无效标处理;
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竞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如
12.1.2
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则不进行价格政策性扣减)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
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
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12.1.3
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货物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 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5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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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12.2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
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15.2
(4)包括拆旧费用、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如有)
(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
(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
(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的费用;(如有)
(8)接入院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有)
16.2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17.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8.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带“▲”的参数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不带“▲”的参数
26.2
及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1 项。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
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
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8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
6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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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 1)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
付意见书》(详见附件 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
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
备注:
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
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
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
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
证金。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29.1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31.2
32.1
33.1
33.2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
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为计费额(货物类)标准收取,代理服
务费不足伍仟元整的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
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
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
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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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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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
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
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
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
“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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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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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部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
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
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
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
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
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特别说明
7.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
9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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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
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2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
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
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5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
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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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
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3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
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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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5.3.3 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
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无。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
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
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
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
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
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
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
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
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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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
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
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
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
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
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
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
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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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
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
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
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采购合同公告:无。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
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
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
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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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
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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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公
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者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
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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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请将履约保证金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
日已满,
年
月
(大写)¥
(小写)
退付到达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号:
账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
会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纳办理转账日期:
供
应
商
申
请
采
购
单
位
意
见
财
务
部
门
意
见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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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
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
购。
(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 1 号)规定,本项
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竞标产品,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由中国网信网(http://www.cac.gov.cn/index.htm)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
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
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
竞标无效。如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内“产
品类别”中的所描述的产品,但不属于所列“产品描述”情形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及证明材料。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
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
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
标响应。
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7.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
一、项目需求
数量
序号 服 务名 称
及单
位
中小企业
划分所属
行业
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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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1、用于观察人体皮肤表皮、表皮下部、毛发等肉眼无法
识别的形态学特征与实时动态数字图像分析。
▲2、图像采集方法:非偏振光法、偏振光法和浸润法。
◆3、光学放大倍率:10-200x 光学能连续放大,无需更换镜
头。
◆4、对焦方式:支持自动对焦和手动对焦。
5、倍率误差:≤±0.1%。
◆6、变倍方式:自动连续变倍。
7、偏振消光方法:线偏振交叉消光光路。
◆8、图像采集分辨率:3840x2160(4K 高清),最高 60FPS。
9、镜头分辨率:≥114 线对/mm
10、图像传感器:1/2 ꞌ
11、像素缺陷:≤2 个,且中央图像区 25%面积的像素缺陷≤
Color CMOS,>800 万像素。
ꞌ
皮肤影像处理
1
系统
1 套
工业
0 个。
12、图像畸变率:≤±5%。
13、成像均匀度:≥85%。
14、镜头拍摄口径:≥20mm。
15、镜头通光口径:10X 时≥22mm。
16、成像视野范围:≥20mm×20mm,±1mm。
17、光源波长:400nm<λ<700nm,光源寿命≥10000 小时。
18、具有防交叉感染,与镜头一体式硬质材料物理隔离,透
光率≥85%。
19、图像采集方式为实时采集,方式≥2 种,具有手柄采集、
电脑操控。
20、测量方法为自动、手动、智能 AI 测量。
21、分析方法:支持 ABCD 法、七分法,Menzies,CASH,模式法,
AI 智能评估。
22、系统能与 HIS 连接,能远程共享,能与其他影像设备联
机。
23、具有毛发检测功能。
二、配置清单
名称
序
号
1 皮肤影像处理系统
2 大体相机
3 伍德灯系统
4
一体终端设备(27 寸显示器,
23CPU,16G 内存,512SSd 硬
盘)
5 键盘鼠标
6 输出设备
19
数量/单位
1 台
1 套
1 套
1 台
1 套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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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源线
8 工具包
9 说明书
10 照片打印纸
11 保修卡
12 合格证
1 条
1 套
1 套
1 包
1 套
1 套
▲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
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 2
年(自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若厂家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按厂家规
定执行。质保期内完全上门维修、更换配件。软件提供终身升级;“技术需求”
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设备,要派出有相应资质的专职工程师到现场进
行安装和调试,直至正常使用为止。
(2)必须是近半年内生产、全新、原装的,未使用过的产品,设备到货后,供
货商和采购方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
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
负责更换和补发;供货商须提供现场应用和维护培训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 1 小时内采取相应措
售后服务要求
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 48 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
(4)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维护或更换配件),保修期内出现
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提供终身维护和
保养服务(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
(5)及时培训相关人员相关操作及保养、维护设备,保证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
止,要求培训相关人员并由采购人根据需要确定培训人数。
(6)成交供应商成交产品,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
检验时,必须派出厂方代表协助检查,无论产品有无质量问题,成交人均应承担
全部费用及相应的责任。
(7)质保期后,若设备发生故障,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按成本价收取。厂方每年
定期通过走访,电话或调查表的形式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以保证服务完全
满足用户的需求。
(8)响应文件须提供设备配件耗材供应保证,价格及质量的保证。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给成
付款条件
交人。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
人在收到发票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给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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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竞标报价
(4)包括拆旧费用、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如有)
(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
(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
(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的费用;(如有)
(8)接入院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有)
进口产品说明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验收标准
1.所有货物必须是近半年内生产全新产品。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
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人、成交人双方派代表当场开
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清点过
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仪器外观或内部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
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供货商须提供现场应用
和维护培训服务。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
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
换。
2.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
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实质性要求的视为产品验
收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
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
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
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
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
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
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该损失。
4、安装后达到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供应商提供
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验收标准,
采购人可组成验收小组对产品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供应商派出技术人员协助此
项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书。
5、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单次验收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
验收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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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及成交人的响应参数要求。
1. 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竞标货物
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带“▲”标注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负偏离的,竞
标无效,非“▲”标注技术参数有 2 项及以上负偏离的,竞标无效。“商务条款”
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负偏离的,则竞标无效。
(2)带“◆”标注技术参数为关键参数,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作为废标
条件。
(3)响应参数的正负偏离由磋商小组进行认定。
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
其他要求
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
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带“◆”的关键参数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
期长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交货期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4.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功能无法满足采购人实质性技术参数要
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产品。
5.对合同条款的调整: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
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支付逾
期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 10 日仍不能交付合格产品的,支付合同价款的 5%;超
过 10 日的,每日支付合同价款的 1%。逾期金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6.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及与项目有关的业绩以供
评审。
三、采购预算和最高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45 万元,最高限价 44.5 万,供应商的竞标报价超过采购
限价
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的,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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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
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
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
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
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
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
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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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
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
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
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
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内容作唯
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
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如本项目分标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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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分标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
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分标公布了最高限价);或
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分标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
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
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
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4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5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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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程度的审查。
4.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7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
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
供应商。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 最后报价采购政策性扣除
5.1 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
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5.2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
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
5.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5.4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5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
6.比较与评价
6.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
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
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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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
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
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分值
(1)评标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竞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
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成交人的成交金额等于竞
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
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
31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最终竞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1-10%)。
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竞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1
价格分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
30 分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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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投供应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某供应商人评标报价)× 30
分
(7)为了确保采购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及合同的
正常履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1.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无负偏离的得 30 分,满分 30 分 。非实
质性要求的技术要求有负偏离的,得分=该项满分分值-累计扣分分
值(有一项非实质性要求的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扣 5 分,最多扣 5 分)。
2.供应商竞标货物的参数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标明正偏离且被磋
商小组评定为正偏离的,每有一项加 2.5 分;满分 10 分。
2
技术分
注:1.供应商技术参数及功能有正偏离的,须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
40 分
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或竞标
产品的彩页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评定为正偏离。
2.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
材料为准。
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货物生产厂家承诺质保期优于响应文件要
求 1 年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货物生
2 分
产厂家承诺材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中承诺在质保期外,零配件价格比竞标报价每优惠 1%得
2 分
质 保
期
质 保
期外
零 配
0.2 分,满分 2 分。
件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分
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和比
较,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无方案不入档
不计分。
20 分
一档(4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
二档(4.1-8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服
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响应文件售后服
28
3
售
后
服
务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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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
三档(8.1-12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
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
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
预案、质量保障等。
四档(12.1-16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
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
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
预案、质量保障等;质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
方案比较优惠的。
五档(16.1-20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售后
服务方案完整、详细,有可靠的服务响应体系,优于竞争性磋商文
件售后服务要求的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方式、提供服
务响应方案、定期维护、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应急
预案、质量保障等;质保期后,有偿维护方式、服务范围及费用等
方案比较优惠的,有技术巡检方案的并提供有其他可行性建议的。
1.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产品的产品彩页或是竞标产品厂家对竞
标产品参数盖章确认的,加 1 分,满分 1 分【以上材料必须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竞标产品厂家单位公章】。
4
5
履约能力及业
2.响应文件中提供有竞标货物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加 1
5 分
绩分
分,满分 1 分。
3.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有同
类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个业绩得 1 分,满分 3 分。(提供合同或者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
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
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竞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根据其所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 0 至 0.5
节能、环境标
分,满分 0.5 分。
志产品
(2)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响
1 分
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出竞标产品
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根据其所
占项目预算金额比例得 0 至 0.5 分,满分 0.5 分;
(3)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
总得分=1+2+3+4+5
7.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竞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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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依次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带
“◆”的关键参数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交货期短优先
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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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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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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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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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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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
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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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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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
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函件:
账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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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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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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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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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的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及单位
①
单价
②
竞标报价
③=①×②
单位:元
序
号
1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竞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附表格式自拟),占本竞标报价的比例为 %。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
注:
1. 以上竞标报价表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
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
缺漏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
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磋商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
试用量提供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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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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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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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
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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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姓
年
址:
名:
龄:
身份证号码:
性
职
别:
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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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
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
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
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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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
偏离说明
合同签订时间
交付时间及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
付款条件
竞标报价
进口产品说明
验收标准
其他要求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商务”中的商务要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
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
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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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号: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竞标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
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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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配置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及单
位
品牌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
地
参数性能、指
标及配置
备注:
以上货物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
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竞标报价表”一致,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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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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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
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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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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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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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电话: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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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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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文本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备注:货物采购一般为买卖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
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竞标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 量 单位
单 价
金 额
(元)
(元)
1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二条 标的质量
1.乙方所提供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必须与乙方响应
文件及有关承诺相一致,且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
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响应文件的承诺。
第三条 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履行时间(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2.履行地点:
3.履行方式:
(1)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
。
(2)交货方式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自行到乙方指定地点提货。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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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包装方式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水、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3.货物的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
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包装内。
第五条 安装和培训
1.安装时间:
2.安装要求:
;安装地点:
。
。
3.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4.乙方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合同价款(或者报酬):
。
3.合同价款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包括拆旧费用、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如有)
(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
(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
(7)仪器设备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的费用;(如有)
(8)接入院的信息系统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有)
4.付款进度安排: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给乙方。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乙方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 30 日内支
付合同总金额的 70%给乙方。
5.资金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
第七条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
1)所有货物必须是近半年内生产全新产品。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备齐后通
知采甲方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
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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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替代产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2)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
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实质性要求的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
理、处罚。
3)成交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硬件、配套软件)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
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成交供应商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
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
甲方无关,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
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该损失。
(2)验收程序及方法:
1)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书面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2)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逾期不验收的,视
同验收合格。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
为准。
3)本项目验收由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4)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采购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并列明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小组、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
其验收结果以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书结论为准,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确认。
5)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验收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受托第三方机构一份(如有)。
7)验收结论不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验收书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经乙方对验收结论不合
格的货物进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2.交付标准和方法
(1)除售后服务验收外,验收结论合格的,乙方应自收到验收书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使用。
(2)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所有风险均由乙
方承担。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响应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质量保修范围:
;保修期:
。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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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方式。
3.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
收取单位提供《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及《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
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4.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甲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乙方提供。
备注:
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
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
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报酬)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
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报酬)的 10% 。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货
物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
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报酬)的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5.因某一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
者补偿。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
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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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按下列
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文件构成
1.采购合同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澄清或补充通知);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
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
产权属于甲方。
2.除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
供给甲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如合同货物
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货物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
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4.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应以
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
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甲方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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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影像处理系统采购
YZLFC2024-C1-003-FCQT
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款、规格、计划、图
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人员提供,
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采购单位监部门
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
不履行合同义务。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
另增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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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