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一期总承包项目大型机械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地块一期总承包项目大型机械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R*******地块一期总承包项目大型机械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2024-04-10 10:08:05 47
  • 一、项目编号:

  • ******-2024-03-0447

  • 二、项目名称:

  • R*******地块一期总承包项目大型机械租赁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朋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徐州市泉山区迎宾大道20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R*******地块一期总承包项目大型机械租赁项目
    服务范围: 本项目塔吊及人货电梯的安拆、维保及运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安装、附墙、顶升(加节)、拆除(含拆除和装卸车所使用的机械)、定期维修保养、人工及辅助设备及材料、检测(安装检测和复检)、资料报送、设备使用登记证领取等所有达到设备使用要求的工作内容。含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及信号司索工的派遣。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对机械设备安装位置的确定和基础预埋进行技术指导,并参与项目基础验收工作。 2.供应商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报送采购人及现场监理单位审核后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升降机、塔吊安装(拆卸)告知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进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卸)工作。 3.供应商应按照塔吊及人货电梯安全技术标准、性能要求,编制安装工程专项方案,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日常的维保工作并保存上报维保记录。 4.供应商应按大型机械相关的标准及要求整理归档各项安全管理资料(如:安拆方案、技术交底、应急救援预案等)并报采购人保存存档备查。 5.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并取得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报采购人验收使用。 6.供应商按照采购人及工地施工要求安排和派遣承包项目内的相应工种作业人员,供应商必须确保其派出人数满足塔吊和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24小时运行作业的要求。 7.供应商人员自愿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岗岗位职责,负责做好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作业、检查、保养、维修等工作并使塔机、电梯正常及时有效为各施工班组服务,绝对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与协调工作。 8.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安排至工地的人员知悉工程施工可能连续、不间断作业的特点和工作时间要求,相应岗位人数安排由供应商在保障现场塔机(电梯)作业人员得到有效休息和安全工作的前提下自行协调安排,确保塔机24小时有效运转或服从工地施工要求。 9.供应商安排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且持有有效的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施工升降机司机操作证(操作证复印件交招标人项目部备案),司机机龄五年以上。 10.供应商司机作业人员要细心驾驶,爱护机械设备;不得损坏塔机(电梯)及驾驶室内相关物品物件,保护好塔机(电梯)安装时交付的相关配件及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并赔偿采购人相关的误工费。 11.每半个月塔吊和电梯维护一次,并做好维护记录。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配合做好检修、更换零配件等工作。 12.承包服务工作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起到各工程塔吊、电梯机械设备报停日止(以采购人确定时间为准)。 13.供应商应储备预留一定数量的塔吊及人货电梯司机及信号司索工以备现场人员的临时更换需求。 14.供应商不得拒绝采购人安排在施工升降机及塔式起重机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监控、照明等相关设施,供应商必须予以配合。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或者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根据现场需求安排供货至项目大型机械拆除为止。
    服务标准: 1.建筑施工升降机及塔式起重机应按如下期限完成: (1)自进场安装至检测合格具备使用条件,应当于10日内完成; (2)自进场拆卸至拆卸退场完成,应当于5日内完成; (3)采购人通知进行加节附着的,应当于采购人通知的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 2.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抢修制度,随时配备抢修所需的人、材、机械设备等,及时受理并消除设备故障。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因供应商机械设备故障及人员不足导致采购人项目现场停工、窝工等问题产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为确保各类大型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要求各机械设备出厂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年。 4. 供应商应对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合专用黑匣子,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平台的数据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张海燕、吴畏、环新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参加谈判费用”。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江苏皋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

  • 联系方式:05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

  • 联系方式:182*****354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 电 话:0513-********

标签: 机械租赁 总承包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