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政和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和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政和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12:5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尧忠、苏建华、李建萍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177*****726
采购单位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政和县城关外洋路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何先生:138*****99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177*****726

一、项目编号:2024[ZHZJ]004(招标文件编号:2024[ZHZJ]004)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研究中心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8号402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厦门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研究中心 政和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编制服务项目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按磋商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尧忠、苏建华、李建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政和县城关外洋路65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13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惠风路1号华府豪庭16幢1梯302室            

联系方式:小陈:177*****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177*****726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申报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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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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