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交通安全评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交通安全评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和县城西片区(2021)-01号地块开发项目交通安全评价 | |
项目编号 | GN2024-Z21-008 | |
招标人 | 名称 | 和县和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328号文化大厦旁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工 181*****56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6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工 186*****40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4/11 10: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需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需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交评业绩。 | |
投标价(元)/费率(%) | *****.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余晓栋 | |
证书编号:/ |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质要求 | 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 |
企业业绩 | 柯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消防出入口交通安全评价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 工 186*****403)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招标
|
安徽和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