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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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中标
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03001-NJCZ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项目内浮顶安装施
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640018 万
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江苏江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3.6300 万元,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顾超一级建造师:
沪 131202120220300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沪建安 B(2018)2162128;
中标候选人(江苏江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仇必云二级建造师:
苏 23208090168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苏建安 B(2005)010092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江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苏江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投诉受理邮箱: zllh5520161@163.com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 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5) 被异议人的名称;
(6)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7)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异
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超过异议期限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的;
(4) 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的;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
三、其他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03001-NJCZ002)
公示开始时间:2024-4-11 公示结束时间:2024-4-15
本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项目编号:
202403001-NJCZ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一体化丙烯价值链内浮顶安装施工: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上海浦东高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3.640018 30 日历天 顾超 一级建造师:
沪 131202120220300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沪建安 B(2018)2162128
2 江苏江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53.6300 40 日历天 仇必云 二级建造师:
苏 23208090168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苏建安 B(2005)0100924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投诉邮箱提出书面异议。
投诉受理邮箱: zllh5520161@163.com
2.异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项目的基本情况;
(2) 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由授权代理人提出异议的);
(5) 被异议人的名称;
(6)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7) 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材料应当署名。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异
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
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超过异议期限的:
(2)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异议人不是异议所涉及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的;
(4) 异议材料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
时间内提供的;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期: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 24 时 00 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
联系人:王维仙
电话号码:025-56650075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51 号
邮编:222000
联系人:王伟宇
电话:18000191317
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路 78 号
联 系 人:王维仙
电 话:025-56650075
电子邮件: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王伟宇
电 话: 18000191317
电子邮件: zllh552016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新材料 一体化 内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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