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殡仪馆2024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宜宾市殡仪馆2024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24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24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殡仪馆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青云社区四组66号

联系方式:135*****931

供应商(乙方):宜宾悦资种植专业合作社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民强村高屋社5号附1号

联系方式:151*****1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宜宾市殡仪馆2024年度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1(批) ¥2,080,000.00 ¥2,080,000.00 功能:为满足宜宾市殡仪馆治丧群众及工作人员用餐需要 质量要求: 1、冷鲜猪肉及其他畜禽肉类(含牛、羊、兔、鸡、鸭、鹅肉) 标准要求:(1)冷鲜畜禽肉(含猪、牛、羊、兔、鸡、鸭、鹅肉)质量及食品安全应符合GB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 (冻) 畜、禽产品》、GB*****—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要求,其中:鲜片猪肉(不包括种猪、晚阉猪来源的猪肉片)及猪副产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 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 1 部分:片猪肉》、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 部分:猪副产品》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生鲜牛肉质量应符合 GB/T9960-2008《鲜、冻四分体牛肉》及GB/T *****-2022《鲜、冻分割牛肉》规定要求;生鲜羊肉质量应符合GB/T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规定要求;生鲜兔肉质量应符合 GB/T*****-2022《鲜、冻兔肉及副产品》规定要求;生鲜禽肉类质量应符合 GB/T*****-2005《鲜、冻禽产品》规定要求;畜禽肉质量标准应符合 GB*****-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规定要求及GB/T*****-2021《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GB/T*****-2022《畜禽肉质量分级 鸡肉》中规定的胴体肉三级及以上的指标要求。在配送期间,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2)生鲜猪肉必须保证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其生猪胴体(或片猪肉)产品应当具有“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生鲜畜禽肉产品须具有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随货提供追溯体系芯片(合格证票据)复印件各一份。生鲜畜肉类产品须色泽鲜亮、无泥污、无血污、无淤血、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无异味等。生鲜猪肉呈鲜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肉的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猪肉的正常气味。 (3)生鲜禽肉类产品须肉面干净、无泥污、无血污、无淤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生鲜畜禽肉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分装与包装销售等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的规定。 2、菜籽油 菜籽油质量要求:食用油须为非转基因菜籽、物理压榨、桶装。成品菜籽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规定要求,其中成品菜籽油的质量标准不低于 GB/T1536-2021《菜籽油》贰级压榨成品菜籽油的指标要求。在配送期间,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产品规格要求:规格为净重 5L/桶或 10L/桶或 12.5L/桶或 25L/桶等包装规格均可。包装要求:包装规格为一次性桶装,应符合 GB/T*****—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要求。包装标识清楚,印有品名、等级、产品执行标准、净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严禁使用循环包装容器(周转桶)装食用油。 3、大米、面粉、鸡蛋、干杂和调味品等 标准要求:(1)大米的质量要求:不低于 GB/T 1354-2018 一级指标的技术要求或国家最新标准。不得使用伪劣米和转基因稻谷,其中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最大限量、水分、黄粒米、互混均小于国家标准值。铅(Pb)≤0.2mg/kg,镉(Cd)≤0.2mg/kg,汞(Hg)≤0.02mg/kg,无机砷(以 As 计)≤0.2mg/kg,黄曲霉毒素 B1≤10μg/kg,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 GB2762-2017 的规定。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要求。在配送期间,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产品规格要求:每袋大米净重为 25kg,净含量偏差符合国家标准。包装制作要求:包装袋材料必须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符合 GB/T*****—2008《粮食销售包装》的规定要求。 包装要求: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8946—2013《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的

合同金额: 2,0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09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青山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_******_0001.pdf

宜宾市殡仪馆

2024年04月11日

标签: 食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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