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标包007
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标包007
【发稿时间 :2024-04-11 阅读次数:】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C********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我公司将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开展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0〕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盘长护领发〔2021〕1号)等长护险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经办服务责任。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长护险相关政策,如长护险相关政策调整,同步按最新政策执行。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1.我公司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属于具有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履行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等其他服务能力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质量管理和健康管理水平,具有优良的信用等级、综合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2.我公司承诺提供至少2名服务人员(40周岁以下)。 3.我公司承诺提供长护险经办服务、巡查稽核等所需车辆保障,所提供车辆应至少满足7人乘坐需求,车辆所需费用由包组1至7的供应商按份额承担。 4.我公司将配备医疗、财会等专业服务人员,做好长护险待遇申请受理、资格审查、机构申报费用审核、稽核考核、业务咨询等工作。 5.我公司将在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组织下,协助对定点护理机构的护理服务行为及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开展巡查稽核;按规定开展年度考核;按规定审核定点护理机构所发生的长护险费用,报市医保中心申请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6.我公司将配合主承办机构开展好长护险经办服务工作,经办人员服从主承办机构的管理。 7.我公司将按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组织定点护理机构及护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护理服务业务相关培训。 8.我公司将按要求开展长护险政策宣传工作,并做好失能人员的失能预防、治疗、照护等知识宣传。 9.我公司将与上一年度长护险承办机构做好经办服务工作及经办服务费用的交接。承担2024年度长护险第三方经办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10.我公司将配合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服务的供应商,做好与失能等级评估相关的资格初审、评估申请等工作。 11.我公司将协助采购单位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相关研究分析工作。 12.签订合同后,如我公司未完全满足本服务需求,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当月经办服务费用,直至满足本服务需求,严重不满足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瑜、张东伟、江滨、刘冰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4年度盘锦市长期护理险制度第三方承办机构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联系方式:0427-*******,18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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