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洒水作业社会化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洒水作业社会化服务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洒水作业社会化服务(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眉山致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路688号玫瑰园十八期南湖别院B区1栋社区用房 1,713,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洒水作业社会化服务):

服务类(眉山致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洒水作业社会化服务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1)洒水作业规程 ①、洒水作业时,不得扰民,注意避让行人。 ②、作业时控制车速不超过20 公里/小时,喷水口喷水有力,不得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洒水作业应覆盖道路的所有机动车道,不得漏洒、花洒,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 ③、洒水作业时,主幅路面过宽时,洒水车应沿行车道行驶进行双侧洒水,不得在超车道单侧洒水。 ④、洒水作业必须按照不同季节调整作业模式,以达到降尘、控尘和夏季小环境降温的效果。 ⑤、当气温在5℃~25℃时,洒水作业时利用水车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作业,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 ⑥、气温≥25℃时,驾驶员应根据路面情况,保证全路面的降温和湿润; ⑦、当气温≥30℃时,洒水作业应增加作业频次,一级和二级道路每日洒水不少于 4 次,其他道路不少于 3 次。 ⑧、洒水作业按照不同天气污染程度调整作业次数,以达到降尘、控尘和抑尘的效果。 (2)抑尘作业规程 ①、抑尘作业时,不得扰民,注意避让行人。 ②、作业时控制车速不超过20 公里/小时,不得出现断雾现象。 ③、按照不同天气污染程度调整作业次数,以达到降尘、控尘和抑尘的效果。 ④、当天气污染指数达到轻度污染时,抑尘作业时间不低于6 小时,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 ⑤、当天气污染指数达到中度时,抑尘作业时间不低于8 小时,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 ⑥、当天气污染指数达到重度污染时,抑尘作业时间不低于10小时,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 ⑦、当天气污染指数达到严重污染时,抑尘作业时间不低于12小时,降低、过滤空气中的有害微颗粒,抑制扬尘。 (3)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 为健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根据市级相关部门和东坡生态环境局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通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响应措施: ①、黄色预警响应时:强化线路主次道路的洒水、抑尘作业力度,线路范围内主要街道作业每天至少6次,保持道路潮湿,重点区域重点监护。 ②、橙色预警响应时:强化线路主次道路的洒水、抑尘作业力度,线路范围内主要街道作业每天至少8次,保持道路潮湿,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 ③、红色预警响应时:强化线路主次道路的洒水、抑尘作业力度,线路范围内主要街道作业每天至少10次,洒水不间断、全覆盖,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重点喷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1,713,3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盛平、姚婷、李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收取*****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环湖东路47号

联系方式:180*****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西城家园B区3栋30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

四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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