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子长芋子湾道路改建工程下穿包西铁路工程劳务分包(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LJJGS-2024-001-1-2)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子长芋子湾道路改建工程下穿包西铁路工程一标段劳务分包(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奥硕翔宇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964228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远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330954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西安天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8.5212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奥硕翔宇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远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奥硕翔宇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执照2,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不分等级资质:3.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有
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颁发的《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
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日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劳
务单位与机械租赁单位有关联关系。:
中标候选人(陕西远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执照2.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
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不分等级资质:3.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1,
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执照2.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不分等级资质:3.在西安局集团公
司施工企业库内并持有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颁发的《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与西
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劳务单位与机械租赁单位有关联关系:
中标候选人(西安天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执照2.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不分等级资质3.在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企业库内并
持有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颁发的《施工资格审查合格证》。4.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
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
许劳务单位与机械租赁单位有关联关系: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奥硕翔宇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陕西远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中标候选人(西安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通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
前提出,未提出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
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
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
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异议涉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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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情况复杂,需调查取证,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招标人将通知异议人适当延长答
复期限,但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异议应通
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异议人的名
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人具敏营业执照的,狱营业执照腹印件③异议事项
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④异议请求及主张:⑤异议人为采购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
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科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交其
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的,异议函件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其他
子长芋子湾道路改建工程下穿包西铁路工程劳务分包(二次)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国铁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铁路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柳巷基地
联系人:张红梅
电话:029-82327288
电子邮件:3091090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因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雷洁
电话:15091449525
电子邮件:xaztbdlfgs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10802209
0030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