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贤江社区贤二社规划三四五路一期道路占地租赁贤集资谈中标结果

黄埔区贤江社区贤二社规划三四五路一期道路占地租赁贤集资谈中标结果




交易编号:贤集资谈********

交易须知:

1.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3.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对黄埔区贤江社区贤二社规划三四五路一期道路占地租赁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9日邀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协商谈判,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规划三四五路一期道路占地。

(二)资产类型:农用地。

(三)占地面积:1.238亩。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占地使用,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永顺大道泰康之家北侧。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成交价格:*****.80元/宗。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无。

(十二)递增情况:无。

(十三)交易方式:协商谈判。

(十四)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五)竞投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社区。

(十六)项目交付方式:现状。

(十七)其他说明:竞得方必须依法使用该地块。

二、交易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谈判、竞得规则

(一)由本项目所属经联社组织符合交易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与项目权属方代表进行协商谈判;

(二)项目权属方代表与各交易参与人单独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以综合评价(评分)最优(高)的交易参与者为竞得人;

(三)竞得人成交的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四)本项目权属人已组织3人代表参加协商谈判。

竞得人名单: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五、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六、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4月19日,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七、违约责任

交易参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交易资格:

(一)交易人未按照要求参与协商谈判的。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参与谈判,并经核实的。

(三)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谈判,并经核实的。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件:占地补偿协议

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贤江社区经济联合社

2024年0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单 社区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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