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十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十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越秀新能源2024年度第十二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设备及运维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二)(第二次)[项目编号:M440*****075********]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12时00分至2024年04月16日00时0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青岛纳晖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新锐浩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46元/Wp·年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4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60.00%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5元/Wp·年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25.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5.00%

单位装机容量单价报价平均值(含税):0.049元/Wp·年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招标人分成)(含税):20.00%

发电量超发部分收益分享报价(投标人分成)(含税):70.00%

质量目标

项目需满足光伏电站运营相关国家规范及电网公司要求,同时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标准和要求。

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发电效率。

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项目建成投运后25年。

资质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王玉洁

朱肖肖

韩晋冬

相关证书及编号

招标文件无要求

招标文件无要求

招标文件无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钟一觉

联系电话:137*****914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

招标人: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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