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餐厨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餐厨垃圾市场化收运处置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蒲江县甘溪镇南街54号
联系方式:180*****108
供应商(乙方):成都山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光明街34号
联系方式:180*****16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垃圾处理服务 | 1(项) | ¥400,000.00 | ¥400,000.00 | (一)服务要求 1、收运模式为包干制,即对蒲江县甘溪镇区域内约60余家餐馆、酒店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家乐等所有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体(以下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实行全覆盖。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对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日产日清,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一次餐厨垃圾。严格按照《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统一规范收运至外县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接受政府及社会大众监督。 2、采购人只提供车辆停放以及油桶中转堆放场地,不提供处置场地。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供相应数量的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向成交供应商提供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使用押金;遵循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运至外县有资质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废油回收流入市场。 3、在收运餐厨垃圾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至外县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实行五联单管理制度,同时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4、密闭化运输餐厨垃圾,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5、禁止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6、禁止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存放、收运。 7、禁止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或直接排放到公共排水设施、河道、公厕、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 8、禁止收运途中滴漏、撒落餐厨垃圾。 9、禁止未经许可擅自收运、处理餐厨垃圾。 10、禁止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 1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12、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确需停业、歇业或停产检修的, 应当提前三十日向管理部门报告并征得其同意。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运营的情况除外。 13、应当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管理部门备案。 1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服从、配合采购人工作,服从接受采购人监督,并依采购人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工作。 15、成交供应商严禁私自将餐厨垃圾清运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第三方, 否则(违反相关规定或国家相关法规将追究法律责任,所产生的后果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6、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群众投诉,妥善处理公众质疑。 17、餐厨垃圾桶严禁摆放在人行道、绿化带内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地方,摆放要科学、规范、合理、统一、整洁、美观,出现破损、污损或数量不足的,要及时维修、更换、清洗和补设。 18、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消毒杀菌、个人防护等工作。 (二)车辆要求 1、提供厨余垃圾新能源环保收集车1辆和厨余垃圾运输车1辆(载重12吨及以上的燃油厨余垃圾运输车或载重12吨以下的新能源厨余垃圾运输车)。 2、厨余垃圾新能源环保收集车、厨余垃圾运输车要求: 1)厨余垃圾收集车须为新能源四轮微型货车,车身喷涂厨余垃圾分类标识,箱体可装载240L以上标准垃圾桶8个,尾部配备液 压尾板,实现尾板上升、下降、开门、关门动作。 2)厨余垃圾运输车须为密封式四轮垃圾运输车,配备全密闭箱体,防止运输过程中"抛冒滴漏",车身喷涂厨余垃圾分类 标识,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注:以上车辆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或购买发票复印件,若以上车辆为租赁车辆 ,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时间应大于本项目服务期。),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运输要求 1、从环保角度考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设备应能有效控制垃圾散落、扬尘、臭气扩散以及污水泄漏等二次污染物的产生。 2、车辆收集箱体不得超载,转运设备应能控制餐厨垃圾车辆收集箱体的装载量。 3、车辆收集箱体基本功能为装卸餐厨垃圾,因此,其装、卸料口应保证装、卸餐厨垃圾顺畅,无死角;车辆收集箱体关闭后应密闭可靠,以免产生餐厨垃圾散落、拖挂、污水泄漏等现象影响周围环境和市容景观;车辆收集箱体在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污水外泄;由于餐厨垃圾腐蚀性极强,为使车辆收集箱体能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车辆收集箱体材料选择上应采用耐腐蚀材料;为使车辆收集箱体能正常使用,不产生变形,车辆收集箱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转运车的基本要求。在接口上应与车辆收集箱体和后续处理卸料口的要求相匹配;由于转运车行驶于城市道路(包括桥梁、隧道等)中,因此,转运车应符合城市道路通行条件的要求,并应遵循交通部门有关规定。 (四)环卫工人换装标准 参照《成都市环卫工人服装及装备1.0版技术导则》执行。 |
合同金额: 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蒲江县甘溪镇全镇规划区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3年12月16日
2024年04月12日
无
合同附件:
蒲江县甘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04月12日
标签: 置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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