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验室YSD创新业务机房施工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广州实验室YSD创新业务机房施工项目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实验室YSD创新业务机房施工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GD-CH-CG-24-2003)”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4月11日进行了公开比选,现就比选结果公布如下:
比选项目名称:广州实验室YSD创新业务机房施工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8日
中选候选人如下:
第一名:中健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10元。
第二名: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47元。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采购人联系邮箱:gds-wzcgbyx@chinaunicom.cn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舒蕾、吕松家、吴浩然、张承祖、李新民、裴相斌、胡春林
电话:156*****400185*****952
邮箱:zsl156*****400@foxmail.com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5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广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房施工 实验室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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