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漳州台商投资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漳州台商投资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漳州台商投资区英明路11号 | 1,819,944.00元 | 1,819,944.00元 |
采购包1(2024漳州台商投资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
服务类(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2024漳州台商投资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 | 1.租赁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汇福路5号 2.租赁面积:3297㎡; | 1、水电费由供应商根据每月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按租赁面积比例和相关税费向采购人另行收取。 2、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缴纳方式为每半年一结 3、采购人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汇入供应商指定账户 4、租赁期间,属于采购人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如门、锁、灯、窗户等);非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归属原工程质保期内的,由供应商负责通知施工队维修,设备设施质保期已满的损坏,由采购人自行负责维修。 5、采购人不得改变、损坏原有结构(框梁/桩柱/墙体)。如确实需要,应先取得供应商书面同意。 6.在租赁期限内,供应商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采购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担的房租及其附属设施。如采购人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采购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若供应商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应商负责修缮。 7、.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租金:每月44元/㎡;物业管理费:每月3.8 元/㎡ | 租赁期限:2024年4月16日-2025年4月15日 | 件 | 1、办公室均装有空调,每台均配备遥控器,采购人终止租赁时须完好交还办公设施设备,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的则按供应商采购该物品时的价格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同一种类进行实物赔偿; 2、配置停车场、公共区域保洁及保安等物业管理服务; 3、办公空调59套(含遥控器) 税务楼52套(1.5匹29套、2匹12套、3匹6套、5匹5套)、公共用房1.5匹4套(东门保安室1套,西门消控室1套,物业办公室二楼1套,高压配电室1套)、2匹2套(高压配电室2套)、3匹1套(弱电机房1套)。 | 1,819,944.00 |
采购人代表: | 张漳艳 |
评审专家: | 张炜禧 、 徐宏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小于100万元人民币部分的,按1.5%收取;金额在100-500万元,按0.8%收取。 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漳州台商投资区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2.1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成交租金及费用:1.租金43元/㎡月,2.物业管理费3元/㎡月收取。(2)履约验收方式:期次1,说明:办公室均装有空调,每台均配备遥控器,配备停车场、公共区域保洁及保安等物业管理服务。(3)合同支付方式:1、租金、物业管理费缴纳方式为每半年一结,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租金、物业管理费缴纳方式为每半年一结,达到付款条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文圃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96-*******
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
联系方式:0596-*******
项目联系人:林彩娟
电话:0596-*******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2日
标签: 租赁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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