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6:3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梅(组长)、王亚莉、罗钦元(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转8801
采购单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裴老师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 028-****************

一、项目编号:XYZX-********(招标文件编号:XYZX-********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南充北湖宾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1.水:具有自来水供应系统、排水系统。
2.电:满足日常办公使用,有单独电表。
3.消防:具备完善、完好的消防用水管道及消防设施。
4.供应商提供的建筑和所有设施应确保能够正常、安全使用。
1.供应商在提供本项目合同约定的租赁服务期间租金不得更改。租赁房屋须在指定时间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2.采购人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代收方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税局代开)。
3.供应商应当保证对提供的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在租赁服务期间内,供应商不得将该标的物同时转租给第三方,合同期间租赁房屋不得发生任何权属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查封、冻结等),在提供服务期限内不得影响采购人使用。
4.因国家或者政府政策调整,或采购人业务需求发生变化,需更换办公场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或放弃续签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供应商应退回剩余房租。
5.允许采购人对租赁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范围包括且不仅限于弱电线路改造,空调安装,设备安装涉及到的地面、墙面开槽及装修。合同期限结束后由采购人承担场地恢复工作。
租赁期限不超过1年;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梅(组长)、王亚莉、罗钦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成交报价为56元/月/平方米。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A2        

联系方式:裴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B座20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28-****************转8801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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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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