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排污单位“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

拱墅区排污单位“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

拱墅区排污单位“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15 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4 家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化学需氧量(吨/年)

氨 氮

(吨/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1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47.55

4.755

5.663

17.7

2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5

2.25

25.878

761.958

3

杭州都星涂料有限公司

0.041

0.005

0

0

4

杭州英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061

0.006

0

0

公示期为2024 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共计15日。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李峻雷 联系电话:********

标签: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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