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成交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成交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成交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编号:ZJJA2024-03-1号
二、项目名称: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元) | 杭州领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淳安县千岛湖镇千岛碧云天3-7号107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 | 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代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发布) | 为杭州千岛湖城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屿景区线上新媒体平台提供代运营服务,主要包括平台信息维护服务、售前客服服务、售后客服服务、评分维护服务、平台软广服务、直播服务、数据统计分析服务。线上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小红书等新兴线上社交平台。 | (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人报工作进展。 (3)供应商在服务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 (4)由于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导致任何第三方的财产、经营损失或人身伤害、死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等内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爱晖,徐玲,毛安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淳国资办[2021]32号文《淳安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明确国有产权交易、货物与服务采购收费标准及费用分配的通知》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9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千岛湖城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5楼
联系方式:136*****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春路2号3楼
联系方式:0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宝财
电 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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