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放大学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开放大学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湖北开放大学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5 14:18|发布单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2、订单号:FWYJ******24001*****

3、采购总预算金额:14.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14.0(万元)

5、采购单位:湖北开放大学

6、联系人:黄嘉钰

7、联系电话:********

8、成交供应商:湖北金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9、成交日期:2024-04-15 14:18:05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审计服务

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财务审计服务。二、具体内容及方式拟采购1家财务审计服务商,承担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财务审计服务,签订常驻财务审计服务合同。采用网上商城议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内容:1.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 财务收支审计;3. 预算执行审计;4. 专项经费审计;5. 清算审计;6. 年检审计;7. 校企合作等业务专项审计;8.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9. 其他财务审计类服务。三、定点服务时间服务期叁年,中标后先签一年合同。经学校考核评价满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一至两年,一年一签。四、价格、质量、服务和资质要求1.价格要求。审计费用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规[2010]26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对应项目收费标准报对应项目的下浮率。2.质量要求。供应商应能满足学校上述各项财务审计服务要求,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内部规章制度,保证提供高质量审计。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规定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障措施。如因审计工作质量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或审计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采购人有权中止对供应商的项目委托;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审计结果有严重错误,或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3.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能及时响应学校的审计服务要求,在人员安排上给予采购人及时保障,应在自接受审计项目委托后24小时内提供审计人员名单,在采购人的要求下派出人员参加项目审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备3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全程负责指导,提高审计质量。审计过程中一般不得更换审计人员,如需增补调换需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如有拒绝接受审计项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限完成审计服务项目,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容和程序实施审计,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增加驻现场时间,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3)供应商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4)供应商应在审计业务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交规范完整、分项整理的审计报告及审计过程资料、审计工作底稿等审计证据材料及相关电子文件,并提供免费送审计资料上门的服务。免费提供后续相关服务,包括配合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巡视、巡查等。4.资质要求。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且年审合格,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通报,无重大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完成全部工作;(4)具有承担审计风险的能力,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五、付款方式供应商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学校按合同(协议)定期与审计公司对账、结算,并转账付款。六、商务要求1.服务方式:按采购人审计要求、时间要求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应符合国家审计规范要求,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2.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需求后,24小时响应并及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限

服务响应说明: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规[2010]26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价下浮率为45.00%

标签: 审计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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