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GK-202*****0004-1 采购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湖南湘江新区排水管网检测及水污染溯源调查服务项目(一标段:湖南湘江新区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检测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202*****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潜望镜检测(QV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对管网中的障碍物、沉积、结垢、残墙/坝根、浮渣、树根等影响排水管网畅通性能的功能病害进行检测; 2)对管网中的塌陷、错口、变形、破裂、接口材料脱落、腐蚀、起伏、脱节、异物穿入、渗漏、支管暗接等结构本体遭受损伤,从而影响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的结构病害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对排水管网积淤情况、断接情况、封堵或不通情况、错空情况、渗漏情况、管道变形、锈蚀或裂缝、管道沉陷、管网混接等影响管道过流能力和水质变化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提供图像、视频、检测数据。提交排水管道及附属构造物病害检测资料及报告(含视频影像资料)。 | 项 | 600 | ******* | 2 | 电视检测. CCTV 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对管网中的障碍物、沉积、结垢、残墙/坝根、浮渣、树根等影响排水管网畅通性能的功能病害进行检测; 2)对管网中的塌陷、错口、变形、破裂、接口材料脱落、腐蚀、起伏、脱节、异物穿入、渗漏、支管暗接等结构本体遭受损伤,从而影响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的结构病害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对排水管网积淤情况、断接情况、封堵或不通情况、错空情况、渗漏情况、管道变形、锈蚀或裂缝、管道沉陷、管网混接等影响管道过流能力和水质变化的情况进行检测,并提供图像、视频、检测数据。提交排水管道及附属构造物病害检测资料及报告(含视频影像资料)。 | 项 | 200 | ******* | 3 | 化学需氧量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取样检测。 | 项 | 160 | 9600 | 4 | 氨氮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取样检测。 | 项 | 160 | 7200 | 5 | 总磷检测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取样检测。 | 项 | 160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陆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湖南湘江新区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检测服务金额明细:合计金额小写: *******元:合计金额大写:伍佰陆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金额明细详见上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3-19 —— 2025-03-18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针对在新区报批报建的房建类项目,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手续前对其内部排水管网开展视频检测复检(包括 QV 检测、CCTV 检测)及必要的水质检测(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检测),分析判断雨污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情况、雨污分流情况、市政管网接驳情况等,并提供相应检测影像资料、图纸及检测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费用包干、据实结算方式。乙方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照综合单价与实际数量计算实际发生费用,每3个月付一次进度款,按已完工作量80%的费用进行支付,项目完成结算审核且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审定金额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路支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90*****0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 技术要求 本项目须依据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质量管理体系》B/T*****-2016、《环境管理体系》GB/T*****-201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02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以及黑臭水体评价标准等,并应满足《长沙市排水系统排查技术工作指南》对管网功能及结构病害缺陷检测的相关要求。 (2)成果要求 本项目成果应提交排水管道及附属构造物病害检测资料及调查报告(含视频影像资料)纸质版3份和扫描电子版1份,水质检测成果应提交水质检测报告纸质版3份和扫描电子版1份。 (3)人员和设备要求 1.项目人员要求 序号 | 姓名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职称 | 备注 | 1 | 彭烈辉 | 项目负责人(兼质量安全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负责项目综合管理工作,至少配备 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需专人专职定点常驻湖南湘、江新区,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确需变动人员,应提前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 | 2 | 肖春发 | 技术负责人(兼协调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 负责现场检测方案编制、质量控制、员工安全培训,至少配备 1 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需专人专职定点常驻湖南湘江新区,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确需变动人员,应提前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 | 3 | 何志军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负责现场检测,至少配备10人;需专人专职定点常驻湖南湘江新区,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确需变动人员,应提前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 | 4 | 杨伟中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5 | 徐鹏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6 | 黎镜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7 | 张大海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8 | 粟宋来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9 | 殷旭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10 | 刘辉 | 现场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 | 11 | 熊万希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2 | 王兴旺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3 | 王勇飞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4 | 徐宇 | 现场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5 | 金勇刚 | 内业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负责出具检测报告,至少配备 4 人;需专人专职定点常驻湖南湘江新区,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确需变动人员,应提前报请采购人审核同意。 | 16 | 谭彪 | 内业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7 | 张志鹏 | 内业检测人员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18 | 宋新晖 | 内业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 | 19 | 付加效 | 内业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 | 20 | 谭诗林 | 内业检测人员 |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 | 2.项目设备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国别产地 | 主要用途 | 1 | CCTV检测仪 | X5 | 3台 | 韩国 | 检测人员对放入管道内的携带摄像镜头的CCTV爬行器进行有线控制,通过监视器观察管道内部状况并进行实时录像,以确定管道内部缺陷 | 2 | CCTV检测仪 | SD******* | 2台 | 韩国 | 检测人员对放入管道内的携带摄像镜头的CCTV爬行器进行有线控制,通过监视器观察管道内部状况并进行实时录像,以确定管道内部缺陷 | 3 | 潜望镜 | 施罗德E36+PEEK-2S | 8套 | 中国深圳 | QV管道潜望镜配备了强力光源,能够在直径大于150mm管道的管口探测管道内部情况,检测纵深达80米,能够清晰地显示管道裂纹、堵塞等内部状况 | 4 | 气体检测仪 | 思科英-M40 | 2套 | 美国 | 下井作业前对井内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 5 | 流量计 | 美国德卡托Decatur | 2台 | 美国 | 用于测量关键点位管道内水的流量 | 6 | 打印机 | 惠普 | 1台 | 美国 | 打印图纸、报告、文件等 | 7 | COD标准消解器 | JC-102 | 2台 | 中国青岛 | 化学需氧量的消解过程 | 8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UV2400 | 2台 | 中国上海 | 测定氨氮、总磷、总氮的吸光度 | 9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BXM-30R | 2台 | 中国上海 | 用于总磷、总氮的消解过程 | 10 | 旋片式真空泵 | 2XZ | 1台 | 中国 | 用于悬浮物的抽滤过程 | 11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G2X-9070MBE | 1台 | 中国上海 | 测定BOD5 | 12 | 笔记本电脑/计算机 | 惠普电脑 | 7台 | 美国 | 绘制电子图、编制检测报告、现场采集、处理数据等 | 13 | 管线数据处理软件 | 清华山维地理信息系统 | 8套 | 中国 | 数据处理,成图 | 14 | 空气呼吸器 | / | 2台 | 中国 | 检测人员进箱涵内部对污水排放口开展溯源调查 | 15 | 溶解氧测定仪 | JPSJ—605F | 1台 | 中国 | 水质分析 | (4)其他要求 1.服务响应时间:7*24 小时响应。 2.乙方需熟知政府信息系统工作标准和程序,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为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时提供排水管网视频自检服务。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完成相应检测服务后的3天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成果报告且不得影响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办理排水许可手续;达不到要求的成果报告视为无用报告,不予计量;逾期不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成果报告,严格按合同违约责任要求进行处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检测服务工作及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2.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 3.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2.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对本项目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由甲方原因导致项目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原因导致项目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不可抗力风险发生时,造成项目损失的,各自损失各自承担。 7.5因乙方原因,提交的检测报告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由乙方重新出具检测报告直至合格,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逾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未提前报请甲方擅自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按2000元/人的标准进行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大道389号湘麓金座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