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500KA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500KA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系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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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
1泊头市京润除尘设备制造有限公司958000.00合格60天
2泊头市鑫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42368.00合格60天
3包头市泽润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470000.00合格60天(按招标文件要求)
2泊头市鑫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包头市泽润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500KA 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系
统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50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17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20 00:0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500KA 炭素翻车机卸料系统改造项目除尘
系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50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
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泊头市京润除尘
投标报价
(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设备制造有限公
958000.00
合格
60 天
1
2
3

泊头市鑫磊机械
制造有限公司
包头市泽润机械
942368.00
合格
60 天
设备有限责任公
1470000.00
合格

60 天(按招标
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2
3
泊头市京润除尘设
备制造有限公司
泊头市鑫磊机械制
造有限公司
包头市泽润机械设
备有限责任公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
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
部) ,电话:0931-6906535 ,邮箱:1844640195@qq.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

联系人:张明泉
电话: 1389341191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 9 层
联系人:
电话:13619582857
电子邮件:2894143470@qq.com

标签: 除尘系统 翻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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