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5月24日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6-G1-0338-YLZB)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A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1套

2

振荡机

3台

3

手持式均质器

2台

4

加热搅拌混合器

1台

5

冷冻台式离心机

1台

6

旋转蒸发仪

1台

7

恒温振荡水浴锅

1台

8

生物安全柜

1台

B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套

2

刀式研磨仪

1套

3

电导率仪

1台

4

电子天平

6台

5

手动固相萃取装置

1套

6

显微成像系统

1台

7

净气通风柜

1台

8

恒温恒湿箱

1台

9

浮游微生物采样器

2台

10

水浴锅

4台

11

无菌隔离器

1套

12

高压灭菌器

1台

C分标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单位

1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台

2

氢火焰离子检测器

1台

3

电子捕获检测器

1台

4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

1台

5

示差折光检测器

1台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5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发布。

四、评标日期:2016年5月24日

评标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二层211-218室)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粟城、杨开武、李志源、黄忠群、林华

五、结果信息:

A分标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B分标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C分标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废标。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广西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

联系人及电话:彭启志,****-*******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项目联系人:孙婧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 ****-*******

七、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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