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1725破2号关于职工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
2023鲁1725破2号关于职工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
2024年2月7日,菏泽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发布了《菏泽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郓城中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公示期内有职工向管理人提出了书面异议,现对接收的职工债权异议已复核完毕,公示如下:
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经管理人复核异议成立的,已在职工债权表中进行了更正,请已提书面异议的职工认真核对;异议不成立的不予更正,仍维持原调查结果。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提书面职工债权异议但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职工可于2024年4月26日前向郓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管理人按公示金额予以确认。
本次公示金额与2024年2月7日公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本次公示金额为准。
管理人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方式:178*****635。
特此公示。
附件1:《菏泽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郓城中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异议复核结果公示表》
菏泽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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